憑本事薅的“羊毛”,哪管帶不帶淚

憑本事薅的“羊毛”,哪管帶不帶淚

憑本事薅的“羊毛”,哪管帶不帶淚

可能是“雙十一”臨近的緣故,李佳琦的存在感越來越強。即便你打定主意不摻和購物狂歡、不看直播、卸載淘寶,也免不了一次次聽說這個網絡主播的帶貨業績。我聽過最有幽默感的一種分析是,他之所以獲得信任感,是因為他和粉絲們站在一起,對抗商家的“剝削”,爭取最大福利。至少,感覺上是如此。最後一句話很重要。人們看他的直播就忍不住買,極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拿到的價格低優惠多好嗎?誰不想圖點小便宜。

“所有女生”老老實實拼手速,其實也不能幻想真“薅”到啥。畢竟,“買垮這家店”只是帶貨網紅們撒嬌的話術,沒人當真的。

但“羊毛黨”真的能買垮一家店。他們怎麼能做到呢?

起初,“羊毛黨”只是蒐集並分享商家優惠活動信息,組團佔點小便宜。到了後來,他們開發出不少“創造性”的玩法。特別是那些不小心搞出系統BUG的商家,一旦被盯上,就會迎來蝗蟲過境般的打擊。“薅羊毛”已有黑產之勢,破解軟件能“嗅到”各類優惠和漏洞,哪怕是犄角旮旯的小網店,都可能遭遇精準打擊。比如最近,一個淘寶店家一個手滑,一件橙子4500克,設置成了4500斤。

結果上架剛幾分鐘,就被一個擁有50萬粉絲的播主“監測”到了。於是,這個小店成了苦主。

播主號召自己的粉絲趕去“薅羊毛”。具體操作如下:瘋狂下單,導致店主無力發貨,再以發不出貨為理由,投訴店家違規,獲得賠付。賠付的錢,按照規則從店鋪交給平臺的保證金里扣。這個果農叔侄二人湊錢開的小網店很快不堪其重,宣告關閉。

這種“薅羊毛”的思路,一開始打的就是商家保證金的主意。比起鬨搶般的刷單、刷優惠,投訴索賠的手段更有“心機”,它用熟稔的套路把人逼入絕境。據說,當店主公開“求饒”,請求大家退貨、不要舉報的時候,那位播主還在群裡示威般回應他們是“各憑本事”,這還不夠,他還公開嘲諷被薅的水果店,嫌棄他們保證金金額低,沒多少“肉”吃。這樣的吃相,可能連其他“羊毛黨”都會鄙視。比如我聽說,在“羊毛黨”的群體裡,這種把小店鋪欺負到破產的做法,深為許多“同行”不齒。順便補充個重要信息,這位播主用同樣的手段“洗劫”過多家店鋪。那套“算法”,想必他已手到拈來。

始作俑者活該被唾棄,他毫無爭議地被拽到了人們的視線焦點。我們知道,這個人專注“薅羊毛”,他自己也經營店鋪,熟悉電商平臺規則,所以出手“穩準狠”。媒體的報道讓他的面目逐漸清晰。但被他煽動起來的那些普通“羊毛黨”,或者普通網友呢?他們又是什麼樣的人?

用自私或者貪婪來形容他們,可能都過於武斷。如果單獨看某一個數量幾十、幾百的訂單,某一個投訴,它更像惡作劇。這個人或許只是單純地覬覦那幾百塊的好處,這能是多大的惡呢?

這個人或許在生活中性格溫和,對待朋友友好親切,喜歡孩子,偶爾還會心疼外賣小哥。這個人甚至都算不上“羊毛黨”,他只是偶然進了個群,或者偶然看了個視頻,腦袋一熱而已。這個人只是愛佔小便宜,這點小惡如此平庸。可平庸之惡被組織起來,卻能累積成成噸的傷害。在一種類似狂歡的氛圍裡,在別有用心者的鼓動下,他們放棄了思考,惡的面目變得模糊,人的面目也變得模糊。一些浸淫已久的參與者,逐漸打心眼裡相信自己是“憑本事佔便宜”,不光彩而已,全然不在乎別人的淚水。這是組織薅羊毛的“羊頭”們更隱蔽的危害。

對抗人性常常是徒勞的,可有意勾引惡、屏蔽善,無疑是對人性的戕害。

“羊毛黨”的興起與蔓延,始終裹挾著當下最炙手可熱的資源,流量。有一類“羊頭”的牟利途徑,是和某些互聯網創業公司相互“供養”:“羊頭”組團去“薅”,平臺刷到了數據,誰都不虧。還有一類,和榨乾保證金的播主類似,靠“羊毛攻略”圈粉變現。灰色的產業鏈裡,傻呵呵跟隨組織者“攻城略地”的底端“羊毛黨”,何嘗不也是被“薅”的角色?他們充當著數據、流量,在別人的遊戲裡,淪為一顆顆棋子。想想所得不過一點蠅頭小利,是不是很諷刺?

薅垮保證金的播主曾經忽悠他的粉絲,說被盯上的那些店家是故意犯錯,以此沖銷量刷排名。言下之意,大家無需愧疚,咱們誰也不比誰無辜。這當然居心叵測,經不起推敲,多半是套路的一部分。但依我看,這個謊言堪比警鐘:如果任由規則被玩壞,相互算計、相互利用便不再是蠱惑人心的誑語,而會變成生存法則。

被薅慘了的果農後來獲得了援助,他們被淘寶平臺“保護”起來,嗶哩嗶哩彈幕網封掉了播主的號,並承諾幫助果農維權。我看過幾個律師的分析,簡而言之,果農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而且勝算不小。這或許能稍稍撫慰人心。

可這不過是一個“慣犯”終於現形的故事。他那些個號稱攻破“史詩級漏洞”的視頻,在封號之前都是熱門。很多“福利博主”、“羊毛教程”,藏在虛擬世界的各個角落,和崇尚流量的商業世界互利共生。還有更多更隱蔽、更雞賊的“慣犯”,託底的法律未必能拿他們怎麼樣。

那個作惡的播主,網名叫“路人A-”,光看名字,彷彿一個路人甲。所有“羊毛黨”幾乎都可以辯解,“我只是個路人”。躲在“路人”的面具裡,就無需負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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