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為何在部隊待兩年後就會退伍?為何不選擇留在部隊?

軍武視界


義務兵改革之後就是兩年制,兩年期滿之後,有少數部分留在部隊轉士官,大部分義務兵退伍回到地方發展。兩年義務兵後為何不選擇留在部隊,主要原因分為兩大類,第一是自己不願意留在部隊;第二是自己想留在部隊,但是留不下!

自已不願意留在部隊

1、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想出去走走

當過兵的都知道,部隊裡面的工作、生活、訓練都比較體制化,非常固定,整體日復一日,變化不大,比較枯燥無味,而地方的發展非常的快,生活也是多姿多彩,非常的自由,很多事情都可以隨心所欲,因此很多人當了兩年義務兵就選擇退伍回到地方。

2、當兵掙不了大錢

以上是以前的工資表,現在工資漲了不少,至少能漲一千元

確實如此,當兵真的掙不了錢,我當兵的時候義務兵津貼才550元/月,現在聽在部隊的戰友講,現在的義務兵津貼已經漲到了1000元/月,士官、軍官的工資也是有所提高,能夠養家餬口,但是不能發家致富,所以不少人就想回到地方掙大錢。

3、得不到重用,所以想離開部隊

我的一個同年兵戰友就是這樣的情況,本來到了義務兵第二年的時候,想好要轉士官了,但是他們班調來了一個士官,結果班長開始重視那個剛回來的士官,自己感覺被忽略,在班裡感覺可有可無了,所以自己就選擇了退伍。

4、本來就想鍛鍊兩年時間而已

有這樣的情況,很多人就是去當兩年兵鍛鍊一下,或者是迫於父母的壓力才來部隊當兵,剛好兩年義務兵結束,就選擇退伍。


5、考不上軍校了,還是回大學好

這個主要還是在校大學生比較多,現在部隊裡面基本有50%是大學生士兵,其中在校大學生還是比較多,很多人都是奔著去部隊考軍去了,結果競爭太大,沒有考上就選擇了退伍,然後回到學校繼續讀書。

自己想留部隊,但是留不下

1、自己還不夠優秀

當過兵的都知道,想要轉士官都是要進行考核,不僅是軍事(體能、專業技能),還有思想政治考核,還要進行民主評議等,就是要綜合考量,看你是否達到部隊需要的條件,反正就是需要最優秀的義務兵,如果你在同年兵當中是佼佼者,那麼轉士官基本沒問題。

2、本崗位上士官的名額有限

我們都知道部隊的編制都是固定的,每個連滿編多少人都是明確的規定,同時每個崗位需要的人員都是固定,所以為了保持部隊的戰鬥力,就得不斷的淘汰掉老兵,讓新兵入伍,因此想留在部隊也是困難重重!

最後說明一點:現在部隊的條件也是在逐步的提升,官兵的生活、工作、訓練條件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現在當兵沒有以前那麼艱苦,部隊裡面也是多姿多彩,週末也是有很多娛樂項目,打籃球,踢足球,兵乓球、輪滑、檯球、棋牌等等。如果義務兵能轉士官的條件下最好是留下來多幹幾年,畢竟現在社會就業沒有那麼理想,退伍回來不一定有你在部隊發展好。

總而言之,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是金子到哪裡都是會發光,所以不管是留下來轉士官也好,退伍回到地方發展也好,時刻保持永葆軍人本色,保持一顆積極向上的心,在本職崗位上發光發熱,就是在對國家做貢獻。


專注:新兵入伍、大學生士兵、義務兵問題!迴歸大師兄第2天、第4個回答,歡迎關注+點贊+留言+評論!


制空少年


曾經和幾個朋友也聊過這個問題,問他們怎麼不留隊,當然每個地方不一樣,1:我那邊當兵是年紀到了就要強制服兵役,從18歲開始,如果體檢沒通過,18、19、20共三次體檢(地區差別,我同事外地的不太一樣,如果想當兵需要自己去報名,不想去就不用報名)所以有些是自己也不太想去,時間到了自己就想回來了2:聽朋友說現在提幹也不容易,要麼考上軍校,要麼聽他說好像要一次二等功和三等功。這個也不太容易。。3:當兵時間長,回來安排工作,一般也就銀行安保、協警之類的,雖然說我那邊政策是當兵時間,可以減去社保(打比方社保15年,你當兵5年,社保只需要繳納10年就夠了)。。


鑾泡心


我是一名有著二十多年軍齡的轉業幹部,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根據題主的問題:義務兵為何在部隊待兩年後就會退伍?為何不選擇留在部隊?

我的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從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兩個方面來回答。

第一,義務兵服役兩年後,在符合本人自願的條件下沒有被選取為下士服役,故退出現役。

根據2011年第三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九條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限為二年。

第二十條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改為士官。

由這兩條規定可以看出,義務兵服現役期限是兩年,兩年滿後,想要選擇繼續留在部隊,需要同時滿足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兩個條件。那麼義務兵本人想留而沒有留下的原因就是軍隊不需要。

根據2009年頒發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第一章士官的編制和配備、第二款規定:士官配備使用遵循按編配備、梯次配置、專業對口、定崗定位的原則,實行計劃管理。

第五款選取條件規定:首先在年度考核中達到稱職以上,從事本職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半年。

由這兩款規定可以看出,軍隊需要義務兵選取為下士的依據和標準,如果該義務兵不能滿足以上標準和依據,只能退出現役。

第二、義務兵服役兩年後,選擇主動退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十條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改為士官。

所以如果義務兵主動想退出現役,是符合規定的。

至於為什麼選擇退役而不是繼續留在部隊,這和個人能力、眼界、家庭等方面的因素有關,有的人適合在部隊發展,有的人在地方更能如魚得水。哪種選擇更適合是因人而異的。


古道鎧甲,軍旅二十餘載,基層、機關都經歷過,如今卸甲歸來,已整裝重新出發。


古道鎧甲


現在當兵待遇越來越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有很多戰友在當兵兩年後就會選擇退伍,我自己分析優以下幾點原因。

1.部隊的生活

部隊的生活節奏是很快的,每天6點起床到晚上10點熄燈,每個時間段都是規定好的,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是訓練,而且是前篇一律,每天如此,現在的年輕人思想活絡,受不了這樣有規律,不新鮮的生活。

其次每天都有很大訓練量,對自身的體能不斷的挑戰,還要起的很早,是現在年輕人所不能接受的。現在的年輕都是比較喜歡玩手機和電腦,天天做前篇一律的訓練或者是幹活,不是現在年輕人喜歡的生活方式。

2.部隊的管理

眾所周知,部隊的管理極奇的嚴格,每件事都要想上級請示,得到同意後才能去做,我在部隊新兵的時候,只要是出宿舍的門才能辦的事就得必須得到班長的同意才行。現在的年輕人不喜歡受約束,喜歡自由自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樣的思想是跟部隊的管理相違背的,這也是導致戰友們不留部隊的原因之一。

其次部隊對個人不物品的管理也是十分嚴格,例如只能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因為這些東西可能會造成洩密,所以部隊對這些東西的管控十分嚴格,現在的年輕人恰好都比較喜歡這些東西,這也是跟部隊的管理有衝突的地方。

3.隔絕了外界的接觸

在部隊的生活的戰友們肯定都深有體會,那就是與外界的接觸太少,瞭解外界的唯一途徑可能就是每天晚上7點的新聞聯播了,雖說週六週日會有休息,但是部隊駐地絕大部分是在偏遠地帶,即使有機會出門,也不會見到什麼人,更別說沒有機會外出了。

當時我退伍的時候回到家,我去姥爺家,表妹帶我去當地玩,我甚至不知道什麼是滴滴打車和共享單車,這個是我的親身感受,確實與外界接觸太少了。

4.自身原因

  • 有的戰友是在讀大學生,在部隊服役兩年後就繼續會學校讀書了,這是一種情況。

  • 還有的就是自己想想的部隊和實際的情況不一樣,有的戰友幻想的部隊生活是訓練場揮汗如雨,靶場上發發命中,上天下海,無所不在,實際上是在部隊站崗,每天一動不動,就這樣兩年過去了,實際與幻想差別太大,所以選擇了離隊。
  • 有的戰友就是為了前途考慮了,覺著在部隊沒有什麼太大的發展,最多就是轉個士官,考個軍校什麼的,掙不到什麼大錢。
  • 自身的身體原因也有個別的,比如說受不了這麼強度大的訓練,或者是在部隊訓練中受過嚴重傷病的。
  • 有的人來就是為了部隊的一些待遇和政策,比如有的地方會有退伍有比較的政策,我們部隊有個人的父母是在鐵路上工作的,他退伍後就可以接替父母的職位,端個鐵飯碗。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些觀點和看法,希望大家能批評指正。
現在部隊的建設正在進一步加快,部隊的生活雖然很苦,但是一樣也需要新鮮血液,部隊的職能就是為人民服務,你不站崗,我不站崗,那國家和人民誰來保衛呢?部隊是一個磨鍊人的好地方,希望戰友們能珍惜部隊的生活。

善良的盤子


我們現役士兵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士兵,志願兵稱為士官。義務兵服役期限為2年,2年後可以選擇選改為士官或者退伍。

一、義務兵服役就是2年,2年後是有機會選擇留隊的

根據我們的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本身服役期就是2年。

2年後,你可以選擇退伍,也可以選擇留隊繼續服役,然後成為一名士官。

但是並不是你想留就一定能夠留的,你還要經過民主評議、黨支部推薦、統一考核等等,當然了,這個也與當年分下來的指標有關係,有的年份多一些,有的年份少一些。

二、想留隊就要積極表現、提升素質

想要留隊,其實並不難,需要你好好表現,同時努力的提升個人的能力素質特別是軍事素質,特別是在一些單位,還要組織預提指揮士官集訓,如果想轉士官最好要參加類似的培訓,一個是軍事素質能夠得到提高,而且指揮、管理、組織能力也能夠得到相應的鍛鍊和提升。

而且某種程度來說,2年義務兵的時間基本都屬於被管理者,而如果轉了士官,有機會當了班長,那麼就相當於成為了管理者,這個角度是不同的,帶來的成長和鍛鍊也是不同的。

三、大學畢業生會有不同,考士官學校也是個辦法

大學畢業生2年義務兵後,轉士官會和普通人員轉士官不同。大專畢業直接轉為中士第一年,本科畢業直接轉為中士第二年。

另外如果你是想在部隊長幹,那麼第二年的時候考一個士官學校也不失為一個好的辦法,這樣既能夠得到大專學歷,也能夠確保你能夠在部隊得到一個較長時間的發展,是值得考慮的。

如有關於報考軍校、入伍參軍及後續發展相關的問題,歡迎關注諮詢。


起步一二一


戰友,你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第一,我國現行的兵役制。

我國的兵役制度共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義務兵役制,又稱徵兵制。這種制度是國家利用法律形式規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齡內必須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帶有強制性。第二種是志願兵役制,又稱募兵制。這種制度是公民憑自願應招到軍隊服兵役,並與軍方簽定服役合同。義務兵役制從1955年開始實行,而志願兵役制則是從建軍之初起就開始實行,一直施行到1955年。

義務兵服役年限經過多次修改,從最初的義務兵服役年限按照各軍兵種定,到1998年12月29日新頒佈的兵役法將陸、海、空軍義務兵服現役期限一律改為2年,並一直延續至今!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重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其中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役製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義務,超期服現役滿5年的義務兵,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改為志願兵,繼續服現役。此舉將義務兵役制與志願兵役制結合了起來並沿用至今!

1985年,我國裁軍百萬,並同時在軍隊中實行了士官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第二,軍銜制度。



在施行士官制度之前,軍隊中的軍銜僅僅是軍官才有,1999年起,我國士兵也開始實行軍銜制度。按照現在的規定,士兵第一年稱列兵,第二年稱上等兵,而後是下士(服役年限為3年)、中士(服役年限為3年)、上士(服役年限為4年)、四級軍士長(服役年限為4年)、三級軍士長(服役年限為4年)、二級軍事長(服役年限為4年)、一級軍士長(服役年限為6年),並明確規定一級軍士長服現役滿30年,年滿55歲需退役。


第三,義務兵服役完畢後,可申請轉改為下士,但要經過重重關卡,在這裡就不再贅述。

我的回答完畢,不足之處,請領導和各位班長批評指正!


路漫漫吾求兮


哨兵小虎第574條回答。

我國的兵役制度為義務兵役制+志願兵役制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自1999年以來,我國實行新的兵役制度後,義務兵由原來的陸軍三年、海空軍四年,統一變為2年。

所以,入伍的義務兵在服滿兩年義務兵役後就可以選擇退役了。


而由於我國兵源充足,軍隊選人用人多是採取部隊需要+個人自願的留隊方式。

所以,留隊不是你想留,想留就能就留的。首先是部隊需要你繼續服役,然後你自己又願意留在部隊繼續服役才行,之後才能被授予士官軍銜,從此以後成為一名志願役士官,但士官通常每一級別任期為3~5年,期滿後需要重新選取才行!

正如小虎剛才所說,留隊是雙向選擇。但通常部隊需不需要你往往看能給單位多少名額,名額足夠,自然想留的都能人人如意。

但往往名額有限,這時就需要你足夠優秀,所謂的優秀就是指能通過部隊的各項考核,包括體能、技能、學歷、能力等。

當然這些年,隨著地方經濟越來越好,當完義務兵,選擇復原後再讀書,或者去社會上再工作的人也大有人在,只能說,社會好了,生活好了,人的選擇自己就多樣化了。

但無論如何,小虎向你為國奉獻的兩年青春致敬!


哨兵小虎


部隊當兵(不是幹部)滿服役期,想走基本沒問題,想留就不是自己能主宰得了的。

熱愛部隊生活,有志在部隊發展,現只有兩個基本途徑,I:爭當優秀士兵,推存考軍校或保送軍校(這可不容易),2:兩年服役期滿,留隊轉士官。士官名額有限,要靠優秀的基本素質去爭取。

能在戰鬥連隊站穩,靠投機取巧恐怕不行。能說服他人,必在工作訓練有過人之外,就是訓練紮實成績靠前,體能不輸人前,能做到孔武有力。軍隊嘛講的是打仗,當兵當然要適應軍隊的訓練要求,不然只有被淘汰的份。

時有報道,有些眷戀部隊生活的兵,他們復員後又重新入伍,這些兵是真的熱愛部隊的生活,他們是為兵而生。離開部隊又設法回到軍營,其有志軍隊建沒,不負大好青春的精神,確實讓人感動,為他們點贊吧!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離隊是早遲的事,就看是否與部隊建設有緣,空有雄心壯志是不夠的。留與不留,主要應看自身條件適不適應在部隊發展。


光彩天地


義務兵是可以申請轉為士官,從而留在部隊的。兵役法和服役條例,對這方面有明確的規定。個人提交申請後,要接受上級的審批。也要看所屬部隊當年所得的士官名額。 士官分為指揮類和技術類,我國士官軍銜目前為7個銜級,稱謂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各級別士官都有規定的服役年限,也有明確的晉升制度。 指揮類士官通常只能做到上士。技術類士官如果能做到軍士長的話,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一定是不可缺少的技術尖子。 至於一級軍士長,那就是兵王了,享受副師或正師級待遇,比將軍還稀罕,如今一個戰區也不到十個吧?!在自已的專業領域,那都是神級的存在。雖說還是士兵,但上校大校們見了他們,也是客客氣氣,壓根擺不起譜。 當然,轉士官也是個雙向選擇,一則名額有限,要經報審,部隊兵員總是要不斷更替,以保持新鮮血液的。二則,要看個人意願選擇。 留在部隊當然不錯,但也不見得是所有的人的選擇。這一點,就因人而異,情形也比較複雜。


全能超市歡迎你


那義務兵退役之後享受什麼稅收優惠政策呢?


當你不再手握鋼槍,稅收優惠政策助你踏上創業就業征途。適逢八一建軍節到來之際,小編整理了退役士兵、軍轉幹部和隨軍家屬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一起來看看吧。


1.退役士兵創業稅收扣減<strong>

【享受主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應當按月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財稅〔2019〕21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財稅〔2019〕21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可按財稅〔2019〕21號文件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

【享受條件】

1.從事個體經營;

2.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 中央軍委令第608號)的規定退出現役並按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於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第一條、第三條、第六條

2.吸納退役士兵就業企業稅收扣減<strong>

【享受主體】

屬於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企業按招用人數和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核算企業減免稅總額,在核算減免稅總額內每月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業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於核算減免稅總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為限;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於核算減免稅總額的,以核算減免稅總額為限。  納稅年度終了,如果企業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於核算減免稅總額,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後年度扣減。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企業工作不滿1年的,應當按月換算減免稅限額。計算公式為:企業核算減免稅總額=Σ每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單位工作月份÷12×具體定額標準。

  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享受條件】

  與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於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


3.隨軍家屬創業免徵增值稅<strong>

【享受主體】  

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

【優惠內容】

自辦理稅務登記事項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徵增值稅。

【享受條件】  

必須持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每一名隨軍家屬可以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三十九)項


4.隨軍家屬創業免徵個人所得稅<strong>

【享受主體】

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

【優惠內容】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  

1.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須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

2.每一隨軍家屬只能按上述規定,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


5.安置隨軍家屬就業的企業免徵增值稅<strong>

【享受主體】

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

【優惠內容】

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徵增值稅。

【享受條件】

安置的隨軍家屬必須佔企業總人數的60%(含)以上,並有軍(含)以上政治和後勤機關出具的證明。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三十九)項


6.軍隊轉業幹部創業免徵增值稅<strong>

【享受主體】

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

【優惠內容】

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徵增值稅。

【享受條件】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四十)項


7.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免徵個人所得稅<strong>

【享受主體】

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

【優惠內容】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享受條件】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


8.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就業的企業免徵增值稅<strong>

【享受主體】

  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

【優惠內容】

  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徵增值稅。

【享受條件】  

1.安置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佔企業總人數60%(含)以上;

2.軍隊轉業幹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四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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