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博士娶農村女孩,婚後無愛、背叛,為何20年後卻開始深愛她?

男博士娶農村女孩,婚後無愛、背叛,為何20年後卻開始深愛她?

有人說:嚴歌苓最懂女人的痛苦與堅韌。

無論是《第九個寡婦》中的葡萄,《小姨多鶴》中的竹內多鶴,亦或是《金陵十三釵》中13位俠肝義膽的女子……

在嚴歌苓筆下,女性的命運都被融入時代背景中,也由此展現出她們骨子裡的堅韌與執著。

而為愛堅守、為愛執著又是嚴歌苓筆下女性的偉大之處。

《陸犯焉識》中的馮婉喻,從崇拜才華橫溢公子的少女,到獨自扛起家庭重擔的女性,沒人知道她到底經歷了怎樣的心酸和無助。

但她還是堅持了下來,以一種近乎壯烈的方式演繹著自己對於愛情的痴迷和婚姻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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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極了生活中無數等待浪子回頭的女性。

然而,當小人物的愛情與時代背景緊密相連,說不出是悲哀還是成全?

就像小說中寫的:“我們人還是那麼不瞭解自己,一定要來一場滅頂之災,一場無期流放才能瞭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經是愛的。”

那個叛逆的少爺陸焉識在冰冷的牢獄中,才慢慢回味出自己對馮婉喻的愛。而文革結束後,當他從牢獄中走出來,想要好好抱抱他的摯愛時,馮婉喻卻因為失憶症而認不出他,徒留一抹悲傷。

這段錯開了時間和空間的愛情,平淡的筆觸,讓人動容,也略顯悽婉。而悵然背後那抹溫情的記憶,或許能撫慰每顆因愛而斑駁陸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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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01

愛是自由還是束縛?

無疑,這個問題一直縈繞著每個身陷愛情的人。或許,看過馮陸的愛情,每個人都有各自對於愛情的解讀。

在那個思想禁錮的年代,骨子裡嚮往自由的陸焉識希望談一場由愛情昇華到婚姻的戀愛,渴望自己選擇的伴侶而不是被安排的“枷鎖”。

所以,對於繼母安排的和馮婉喻的這樁婚事,他骨子裡是反感的、是牴觸的。因為在他看來,那“剝奪了他一個男人一生僅有一次的愛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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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是一回事,和誰去熬完這一生是另一回事。與之去熬完這一生的女人必定引起他的無限悵惘。”

所以,從第一次見面開始,他在用言行表達著自己的叛逆和不滿。

他嘲笑她走路時的內八字、他調侃她學體操出身、新婚之夜也並沒有行夫妻之實,還在婚後出國,只是想盡早擺脫這樁“無愛”的婚姻。

於他而言,“為了把一場無愛的婚姻混到底,他必須在外流蕩,以此來平衡自己。”

於是,在5年的自由時間裡,他在美國和在重慶分別發生了兩段豔遇,一個是和望達,一個是和韓念痕。

陸焉識認為他不能去愛馮婉喻,因為那違背了“愛自由”的初衷;而馮婉喻卻把他當成寶貝,從相識起就視為託付終身的人。

就像小說中寫的“她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類型”。

在馮婉喻的心裡,既然已經結婚,一輩子都是陸焉識的人。

即便陸焉識遠在美國、在監獄,她始終牽掛著他;甚至晚年患上失憶症,在她的頭腦中他始終是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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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也“大公無私”地成全著他的“自由”。

他出國留學,她就學習各種生活技能,安靜地等待他歸來;

他受牢獄之災,她就把房子抵押換成錢到處求情,期望救他出來;

一個拼命想要逃離,一個竭盡全力成全,讓人們看到愛情最自私、卻也最無私的地方。

/ Part 02

先結婚,後相愛

有人說:愛情恐怕有無數張臉,但這些臉都會說這樣一句話:我愛你。有的聽不見,有的太響亮。

陸焉識和馮婉喻的愛情,就是那種默默生髮出來的,沒有轟轟烈烈、,沒有吵吵鬧鬧,卻在時間的沉澱中越發深刻明朗。

從初見面的厭惡,到被她的安靜吸引;從“上當”的感覺,到不明所以的喜歡;

兩個人一起對抗恩娘而形成的締結關係,一種叫做愛情的東西在一點點覺醒。

這麼看來,馮婉喻似乎成為了陸焉識反抗恩娘包辦婚姻的一枚棋子,但是馮婉喻卻樂在其中。因為這樣一來,兩個人相處的時間就增多了。

或許,陸焉識從來沒意識到在那個時候兩人的心也一點點在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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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行動是表達愛的最好方式。

馮婉喻發掘陸焉識心情不好,就把恩娘送給她的祖母綠賣了,換成一塊歐米年手錶,而這塊手錶陪伴陸焉識度過了人生中最艱難的時光。

陸焉識也在錯過馮婉喻的生日後,買了奶油蛋糕、精心挑選了耳環,給她補辦生日。

如果不是時代的桎梏,初見萌芽的愛情就這樣一點點成長、開花、結果。

然而,陸焉識因為書生意氣,被判無期徒刑,現實遭遇讓這份愛戛然而止。

不知是造化弄人還是上天成全。在牢獄中,在漫長等待中,陸焉識發現自己愛上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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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小說中寫的:

“陸焉識做囚犯的二十多年,對我祖母大大有利。因為二十多年夠他不被幹擾地認識他對妻子的愛。”

“愛是他在大荒漠上一點點回味出來的。”

“他必須見到婉喻,講兩句推遲了四十年的情話。”

從不愛到愛,從絕望到希望,他認識到曾經判定的“無愛”是他一生最大的誤區。

於是,他逃跑又自首,只為看她一眼,親口對她說出那句遲來的“我愛你”。

/ Part 03

最荒唐的年代,孕育了最偉大的愛情

一個17歲,一個18歲,在對愛懵懂的年紀兩人初識,經歷了“不成熟”期,才漸漸懂得了到底什麼是愛。

也正是這份遲來的愛,讓兩個人忍受孤獨,對抗命運的安排,只為重逢。

於她而言,這愛給予她希望和力量,熬過心酸和孤獨;

而於他,作為父親和丈夫的責任,支撐他必須堅持下去。

兩人靠文字相互走動,並心交談。那一封封信件,那些瑣粹的日常,就是兩個人共同經歷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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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始終保留著“第一次見面送給他的全家福小照,放在西裝胸前的內兜”;而她“始終把一雙舊拖鞋放在床邊,因為好像拖鞋在,她的焉識就能時不時地回家”。

兩個人經歷了長達數十年的“互相單戀”,終於迎來了久別重逢。

他見到她瘦小可憐的身影,幾乎落淚。他不知道這些年她經歷了怎樣的痛苦和不堪,又是怎樣一個人撐起了整個家。

他想好好抱著她,沒有敷衍、沒有躲懶,只是發自內心地表達對她的愛。

而此時,她卻因失憶症而不記得他,是何等的悲愴和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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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從前,她小心翼翼;如今,變成他小心翼翼。

雖然他的婉喻再也認不出他,可是陪伴就是最長情的告白。

他每天去菜市場接她,幫她提菜籃、撐雨傘;每天早晨去找她,帶著大餅油條、糯米糕團。他陪她一起等待記憶中那個遲遲未歸的陸焉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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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馮婉喻的失憶逐漸加重,連女兒、孫女都忘了,卻唯獨沒忘記陸焉識。

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她問陪在她身邊的陸焉識:他回來了嗎?

他只答:“在路上”。

小說的最後一句是:“他把他的衣服帶走了,還帶走了我祖母馮婉喻的骨灰”,寫盡淒涼、徒留悲傷。

是啊,他摯愛的婉喻走了,他再也不屬於這個家,重新回到大草原尋找自由,才是最好的歸宿。

生死離別,曠世之戀。寡味的開端,卻在回憶裡成為一生的摯愛。

什麼是最偉大的愛情?

一生只愛一個人。

【本期話題】你覺得最好的愛情是什麼樣子的?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你會選擇熾熱的愛情還是平淡的溫情?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裡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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