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又增加了30年,為什麼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2024年後會變嗎?

悠悠歲月76178774


根據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輪承包期結束後,原有的土地承包關係將繼續保持不變。因此,你大可不必擔心。



確權證寫到2024年,那就說明你所在的村的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2024年止。我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從1978年開始的。當時,全國各地分田到戶時間有先有後,有的最遲到1982年才完成。

第一輪承包期是15年,第二輪承包期延長30年不變,各地的二輪承包期有的到2024年止,最遲的到2027年止。按照測算,你村的土地承包期起止時間是全國比較早的那批。


2019年1月1日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是重新修訂過的,當中明確了本輪承包期到期後再延長30年不變。這個“不變”有兩層意思:

一是指農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村集體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來怎麼承包2024年後還繼續怎麼包。當然,如果承包的戶主已去世等原因不在了,是可以更改戶主姓名的。

二是承包農戶的土地承包面積不變。因為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村集體的土地當年只分到戶,不管戶內人口如何變化,都不再增減承包地。


當然,法律有其他規定的除外,如轉為國家財政工資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不能再在村裡要地。 如果有的承包戶因為嫁娶、新出生等原因人口增多,需要分戶了,可以內部協商將原有承地分攤後再分戶,領取新的確權證書,但承包土地的總面積不變。

這個不變,確實讓那些人口旺、家庭成員激增的農戶家庭很無奈。有的原來只有三四個人頭的承包地,但現在已增到十幾個人了,承包地總面積還是不變。沒辦法,全國各地人口都在增長,大多數農村家庭都增人,地少是共性的,大家都是這樣。


國家定下來的不變,就是為了避免農村人陷入年年分地、年年爭吵、年年矛盾的惡性循環,為了農村的大穩定,也為了農村放心投資耕種保證好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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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農村土地承包期增加30年,是在第二輪承包關係的基礎上進行的,二輪承包期到2027年到期,再增加30年承包期就延長到2057年,這是全國性統一的法律規定,任何地方村集體調整土地必須依據此法規定。


為什麼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呢?

全國每個地方頒發土地確權證時間不同,原來執行土地承包到戶的時間也不同。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說明該村確的只是第二輪的承包地,該村的二輪承包期執行時間是1994年到2024年30年,第二輪承包期最晚是在1997年到2027年,1994年是執行承包地較早的地區,所以,他們頒發的土地證是二輪承包期剩餘的承包年限,它與再延長30年土地承包期沒有關係。

阿洪的老家土地確權證直接確權到2043年,也就是說在二輪承包期的基礎上多確權15年,也沒有按照延長的30年承包期確權的。


2024年後會變嗎?

不會變的,2024年土地確權證書上的時間到期了,村集體還得重新頒發新的土地證,第三輪土地確權證書上登記的確權時間應該為2025年到2055年左右,總的30年承包期。

綜上所述,各地在二輪土地承包的執行時間不同,頒發土地確權證書的時間也不同,但國家土地承包政策保持30年穩定不變,在國家法律規定的期限範圍內,村集體是無權私自變動土地承包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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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證有的地方已經發到農民手中,有的地方農民還沒有拿到證,應該很快就能拿到證,國家政策對農民承包的土地再延長30年,是穩定農民的一個好辦法,受到了全國農民的高度讚揚,國家的土地政策任何組織和個人是不敢違抗和更改的,農民朋友請放心,以後國家惠民政策越來越好。為什麼又要延長30年,因為在前期承包期內有不少農民把自己的土地已經永久流轉和變賣了,而且錢已經花沒了,國家真要把土地收上去,流轉的,和變賣土地的錢,是否讓他們交出來,我想大家應該很清楚了為什麼又延長30年不變


JLON


農業土地承包當然會變。上一輪承包,也就是第二輪承包至2024年正好是三十年。2025年始應是第三輪承包。


南京徐劍


政策是會變的,我們需要明白土地永遠是屬於國家或者集體所有的,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是在一段時間內土地政策會保持一定的穩定的,畢竟制定好的政策不會輕而易舉的改變的。


趣味野談啊


農村土地承包又增加了30年,那沒事確權證只寫到2024年?2024年後會變嗎?

農業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只有農業得到保障,糧食安全才能有保障,國家安全才會有保障。雖然確權以後的土地承包確權證只寫到了2024年,但是我想2024年以後關於土地承包權的改變是不會很大的,廣大農民朋友大可以放心種地,即使到了2024年只要想繼續承包耕地,我想還是能繼續承包耕地的。

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農村耕地以及基本分田到戶,農民擁有了自己的耕地,種田只需要“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就都是自己的”。這樣的生產方式極大的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讓農村發生的翻天負擔的變化,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農村掀起了新一輪的改革。

如今農村改革進入新的階段,國家將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長30年。是在第二輪承包基礎上繼續,其中第二輪承包期是到2027年到期,如果在延長30年也就是到2057年,這樣的承包期延長基本意味著土地承包權的繼承,既保證了農民的權利,也穩定了農村大局。但是雖然現在越來越多新的現象在農村出現。例如大量荒蕪的耕地出現,還有空心村,留守村的問題,農村耕地改革也是勢在必行。如今三權分置的辦法或許就是一條好出路。


新農小夥


如果想要了解我們國內的土地確權,首先我們應當對我們國內的土地制度有一定的瞭解,下面我來給大家說一下我們國內土地制度的幾次變革。然後大家就有一個基本清晰的脈絡了。

土地變革

1.共有制:這種情況下是在很久很久以前,還是在原始部落的時候,我們國內的土地所有制是公有制,那是生產力低下,大家收穫以後共同分享。

2.井田制:大約是從西周到春秋戰國時期,有一句話非常的出名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時的土地非常適合現在實行機械化作業,因為它的土地非常平整,而且管理的井然有序。

3.私有制:從戰國時期一直到1949年,這基本上都是每家有一個小土地。是小家庭生產模式,自給自足的生活。但是財富大多數都掌握在地主老財的手裡,農民雖然有地,但是一直要向他們交租稅。

很多省份都是先將土地確權到2043年,主要是因為我們將它分步走,15年一計劃,剛好符合我們的戰略發展,也符合我們的強國夢想。

4.公有制:現在的一個土地就是公有制,也就是說我們的農村宅基地以及耕地等都不是你個人的,是全國人民共同擁有的。也就是我們賦予你耕種的權利,你有工作的權利,我將土地承包給你,承包多少年,是我們全國人民共同說了算。這就出現了一個土地承包年限。


土地承包年限

1984年:1984年第1個文件表示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有些人說是1983年,但是真正形成文件是1984年。)

1997年:在1997年的時候在原定的耕地承包土地到期以後再延長30年不變。

2017年:2017年指出在第2輪土地承包到期以後,在原有的基礎之上再承包30年。

第一輪承包期:從1997年到1993年,大概剛好是15年左右。

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剛好30到2027年,目前來說我們正是第2輪土地承包期。

第三輪承包期:是從2027年結束以後,再經過30年,大概是到2057年左右。有些人說的是2050年前後。


為什麼不太一樣?

①百年戰略: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他和我們的百年戰略以及我們的強國之路,有著非常大的關係。而且是一個高度契合的點,可以穩定我們農村土地承包的關係,而且又預留了一個準備的時間。

②分步走:每一個偉大的戰略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每一次改革的行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過試點。同時也是要經過幾步走戰略,我們可以分為兩步走,三步走等。先確定15年、然後再確定15年。剛好是土地承包期,大概是有7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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