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 完成职务职级并行首次晋升工作

省法院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 完成职务职级并行首次晋升工作

今年10月下旬,省法院政治部干部处启动了院机关晋升处级职级工作,通过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等程序,圆满完成了首次晋升。

省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公务员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2018年12月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正式颁布,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集中体现在总则中,并贯穿公务员管理进、管、出各环节。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主要是完善公务员制度机制,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专业化建设,拓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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