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一惡勢力成員獲刑4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

樟樹一惡勢力成員獲刑4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

樟樹一惡勢力成員獲刑4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

11月8日,樟樹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任某甲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樟樹一惡勢力成員獲刑4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間,被告人任某甲夥同同案人任某乙(已判刑)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在樟樹市、新餘市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謀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系惡勢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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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任某甲夥同他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夥同他人糾集人員結夥持械進行鬥毆,破壞公共秩序;以營利為目的,夥同他人提供賭博的場所、用具,供他人進行賭博活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任某甲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任某甲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據被告人任某甲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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