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女子租房沒到月就被攆出去押金都沒退?房東:她違約領男朋友住了

於女士家住農安縣三寶鄉,2019年8月份,她來到了農安縣裡工作,為了更加方便,她在農安縣世紀華城一期以每月500元租了一家插間,住了兩個月後,於女士的愛人也來到了農安縣,並住進了於女士租的插間內,可如今於女士說自己和丈夫不僅被房東攆了出去,500元的押金也要不回來了。那事實到底咋回事呢?

於女士說,她是在2019年8月29日租的房子,每月30日交房租,除了她外,房子裡還有另外一位女性租戶,房東住在大廳,而她和另外一個女性租戶各住一個房間。

9月30日,於女士按照約定如期交了房租。

2019年10月份,於女士的愛人也來到了農安工作,於女士說,由於她租的房子不招男士,所以她和房東提出想搬出去,後經商量,房東同意於女士將愛人帶回來住,但租金將由500元變成700元。

11月7日,於女士突然接到房東的微信語音,說有男士住不方便,需要搬出去。

“房東第一次告訴我可以慢慢找,月底搬出去就行,可沒過兩天又微信告訴我們週日(11月10日)前就得搬出去,因為週日她在家。”

“10月15日我提前給房東轉了700元的房租,我愛人是10月17入住的,可房子剛住沒多久房東就不租我們了,押金和剩餘的房費也不給了。”於女士說,之前房東沒和她收押金,入住沒多久,分別收了一次200元和300元的押金,共計500元。

於女士說,由於時間匆忙,她和愛人不得不住在打工的店裡,十分的不便。

“我和房東要500元押金和剩餘房費,她卻不給我,說我把她家傢俱劃壞了。”於女士說,自己從沒有破壞過對方的傢俱,她認為對方就是故意這樣說,以此為由不返還押金。

隨後,二三里資訊撥打了於女士房東陳女士的電話,陳女士說,由於自己單身,所以房子本來就不招男性租戶,是於女士先違約的帶男友回來住,而每天早上她和另外一位租戶走的都特別早,只有於女士有獨自在家的時間,所以她才認為傢俱是於女士劃壞的。

“空調、鞋櫃和電視櫃都有劃痕,另外一位租戶比我們走的早,回來的晚,根本就沒有時間搞破壞。”陳女士說,因此她才認為是於女士乾的。

“我沒有問過她,但我發現有劃痕時,就和她要了200元的押金,我沒和她直接說,但她自己應該知道。”陳女士說,之後她發現家中傢俱的劃痕又多了,所以才再次和於女士收了300元的押金。

關於房主陳女士是否承諾於女士每月多交200元租金,就可以將男朋友領進出租屋裡住的問題,陳女士之前一直沒有正面回答,後來稱沒有同意此事,並表示於女士已經報警。

陳女士說,派出所來到她家時,問她同不同意調節,可她並不同意,對方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起訴,如果對方能將受損的傢俱修好,她會一分不差的將錢退回。

(二三里資訊 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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