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先行民之福兮 陈案化解法不可欺

晋州法院执行局自11月初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民生先行、积案清零”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以来,捷报频传,11月1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激动不已将一面印有“民生优先执行民之福兮 陈案彻底化解法不可欺”的鲜红锦旗送到晋州法院执行局长齐振刚和执行员王占世的手中。

民生先行民之福兮  陈案化解法不可欺

“谢谢,真心感谢晋州法院执行局,是晋州法院执行局锲而不舍的执行精神给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带来了‘曙光’,几年来,对我和我的家人来说每天都像在火中煎熬,熬得家庭一贫如洗,熬得家人心力憔悴,熬得父亲骨瘦如柴……我的母亲接到执行款时失声痛哭……”申请执行人郝某宣读这一封真情流露的感谢信时数次哽咽。

民生先行民之福兮  陈案化解法不可欺

拿到执行款的那一刻,郝某及其家人抱头痛哭,只因这笔执行款凝聚了郝某一家三代人的眼泪和晋州法院执行局走过的三年漫长曲折的执行路……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个闻者伤心,听者流泪的执行故事。

2013年7月郝某的父亲在被执行人于某经营的羊毛厂工作时受伤卧床不起,后经鉴定为四级残疾,被执行人仅在最初支付4万余元的医药费后,就再未出现。2015年2月25日晋州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晋劳人仲字(2013)74号仲裁裁定书裁定郝某的父亲与于某为非法用工关系,于某给付郝某父亲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共计75万余元。于某不服此劳动仲裁裁定,依法向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4月晋州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于某赔偿郝某父亲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53万余元。

针对一审判决,于某表示不服,遂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1月,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于某却迟迟不予履行判决书内容,2016年1月,郝某的父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王占世法官第一时间向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经查询,发现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于某已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失踪了”,案件正慢慢走进“执行难”的死胡同时,“失踪”的于某又向河北省高院提起申诉,2017年7月,省高院依法驳回于某的再审申请,于某再次上演了“失踪”,王法官20余次登门找人、凌晨突袭住处均无果而归。而郝某的家庭因父亲高昂的医药费,一步一步陷入了一贫如洗的境地,雪上加霜的是郝某八十多岁的奶奶去于某家中讨要医药费时,与于某家庭发生纠纷,没过多久,郝某的奶奶含恨而终……时间无声流逝着,于某迟迟找寻不到,几年间,王法官主动向执行局领导汇报郝某家庭情况,执行局长齐振刚代表法院党组多次探望慰问郝某的父亲,并不辞辛苦三次为郝某的父亲申请司法救助款,暂缓郝某家的“燃眉之急”。

2018年年初,郝某卧床多年的父亲最终在未拿到执行款的遗憾下与世长辞。6月,“沉寂”几年的案子终于迎来了“曙光”,原来王法官在例行对于某的账户流水进行查询时发现,于某名下的一个账户虽然余款为零,但资金来往却非常频繁,资金量也相当可观,于某涉嫌“拒执罪”的证据一点一点丰满起来,王法官积极向公安机关发出协作通知,最终通过公安机关的查控协作,发现了“失踪”已久的于某的生活轨迹,8月11日,晋州法院执行局以于某涉嫌“拒执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没过多久,依法将于某刑拘,可是此时的于某依旧顽固抵抗,始终不肯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1月,晋州法院依据郝某的申请,依法将郝某变更为此执行案件的申请人。

时间来到2019年11月,即于某“拒执罪”一案开庭审理的前夕,于某的家人叩开王法官办公室的大门,将部分执行款放在了王法官的办公桌上……这一起时隔多年,波折不断的执行案件终于在王法官锲而不舍的坚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达成的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中落下了帷幕,而等待于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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