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的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五届二十次总裁办公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桩”)投资建设芜湖中桩港后物流园工程项目。为完善港后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物流园区在皖江地区的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安徽中桩拟在前述港后物流园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19,200.00万元的基础上,另投资约11,076.85万元建设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

2、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

2、项目地址:位于长江下游黑沙洲河段右汊右岸,芜湖长江二桥上游约6公里处。

3、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2个5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件杂货公用泊位,主要由码头平台、汽车引桥、道路、堆场、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等辅助设施,使用岸线长度230米,设计年吞吐量为120万吨。

4、项目建设期:计划施工期为12个月。

5、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1,076.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05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85万元。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用6,869.06万元,设备购置费2,242.00万元,安装工程费11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1.59万元,预备费用1,005.27万元。

6、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

项目成熟运营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4,000.00万元,所得税后净利润2,073.47万元,财务净现值3,940.51万元(ic=12%),投资回收期5.74年。

7、项目获批情况

2019年6月,安徽中桩已取得国家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芜湖港三山港区高安圩作业区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函〔 2019〕409 号),国家交通运输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安徽中桩按 230 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深水岸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的公告》)。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安徽中桩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港口码头综合服务业务规模,打造皖江地区一流的大型综合物流枢纽服务品牌,抓住国家加大长江岸线保护开发力度的机遇,投资建设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是为完善安徽中桩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物流园区在皖江地区的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同时,随着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地区落户企业增多,园区企业货种主要以件杂货居多,而腹地日益增长的件杂货需求与港区件杂货泊位通过能力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已无法满足腹地日益增长水运量需求,另外随着芜湖市逐步完成长江岸线非法码头整治清理工作,芜湖港水路运输能力严重不足,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缓和三山港区结构性矛盾,满足腹地日益增长水运量需求,而且有利于缓解当地水运压力。

(二)存在的风险

1、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工程建设和投产需做好环境保护,做到环保“三同时”,安徽中桩将紧抓环保监督及防范工作,保障项目不对当地社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资金风险

该项目由安徽中桩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回收期较长,存在一定的利率变动风险和银行信贷政策风险,需要安徽中桩积极拓展多种融资渠道,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及运营风险

该项目市场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项目建成后因市场需求波动,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变化,从而给项目运营带来的风险。

该项目应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并加强经营活动,维护好现有客户,并挖掘市场潜力,开发新客源,通过采取强化宣传、规范服务、加强管理等措施,以减少项目建成后的运营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中桩为公司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节点,其经营的港口码头综合服务业务已打造成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之一;此次安徽中桩投资建设的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位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而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等经济开发园区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重要载体,该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满足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地区发展需求,能有效地同当地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相衔接,而且将完善安徽中桩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物流园区在当地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安徽中桩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同时也将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发展需要及产业规划,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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