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健康險楊錚:長期可調費的保證續保產品形態與國際健康保險接軌

11月12日,銀保監會正式發佈新修訂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現行《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於2006年頒佈實施,雖然對規範和推動健康保險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我國健康保險發展的內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

對於此次《辦法》,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健康險專委會主任委員、平安健康險董事長兼CEO楊錚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新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明確可以在保險產品中約定對長期健康保險產品進行費率調整。

據楊錚介紹,在發達保險市場,健康險尤其是醫療險是保險市場的重中之重。目前,中國健康保險市場的主體是疾病保險產品,其保費佔比超65%。但是,從客戶保障和需求而言,疾病保險存在一定的侷限性,其一次性給付保險金的特徵一方面決定其相對醫療險而言缺乏保障性,另一方面也導致其保費高昂。與之相對的,醫療保險按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承擔保險責任,可以以相對低廉的價格提供高額的保障,是廣大人民群眾最關注也最需要的健康保險險種。然而,由於缺乏費率調整政策的明確支持,保險公司在設計開發醫療保險時,只能開發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六年內)的醫療保險產品,用停售老產品升級新產品的模式應對未來的醫療通脹和醫療技術進步導致的醫療費用高企。這一點也是廣大消費者對醫療保險產品最大的疑慮,他們擔心保險公司隨意停售保險產品導致其未來無法獲得非常必要的醫療保障。因此,保險期限和保險費用的相互制約,成為了此前醫療保險產品發展的桎梏。

楊錚表示,長期可調費的保證續保產品形態與國際健康保險接軌,給經營長期健康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供了應對長期醫療通脹等賠付風險的制度保障,也從根本上解決了保險公司先前不敢嘗試開發長期產品的問題,推動了健康險產品向多元化發展,解決短期險扎堆,同質化等問題。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續保權利,提供了靈活的長期健康保障,滿足了人民群眾的醫療健康保障需求。

第二,新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新增大量篇幅於健康管理服務和合作,進一步放開健康管理的比例限制,將健康管理費用在定價中的佔比由支出類10%和諮詢類2%統一提升到了20%。

第三,這將鼓勵保險公司將健康保險產品與健康管理服務相結合,加重健康保險產品中健康服務的作用,提升管理健康服務能力,協助公司有效管理健康風險,建立健康大生態環境。從客戶層面,可引導客戶主動關注自身健康並通過多種手段提升個體健康水平。從行業層面,可降低健康險公司賠付風險。從社會層面,可提升社會整體健康水平,減輕公共醫療健康體系負擔。

楊錚最後強調,這也將鼓勵保險公司提供更優質的就醫、諮詢等醫療輔助服務,構建完善的醫療健康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客戶體驗,也能輔助醫療衛生管理部門一定程度上緩解就醫難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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