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检察职能,以案件办理为中心,以法律监督抓手,将诉讼监督与案件办理、线索核查、综合治理等有机结合,做到了检察业务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促进、同提高”。今年以来,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共监督立案涉黑恶案件3件,追加起诉漏犯10人、漏罪13起,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面提升了工作成效。

  一、坚持市院主导与基层院联动相结合

  在市院主导上,市院充分发挥谋划全局、综合协调、牵头抓总方面的优势,在工作思路、制度设计、框架搭建等基础方面综合发力,出台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先后会签《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搭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监督工作的框架体系。同时,加强对下指导,通过个案督办、类案指导、专题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全面加强了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监督的督促指导。

  在基层院联动上,城区院在此框架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主力军的作用,利用各种案件信息渠道,在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等诉讼监督工作上下功夫,并随时上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形成了市院主导、区院联动、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机制健全、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线索核查与深挖彻查相结合

  在线索核查上,市院将黑恶势力线索核查作为拓宽监督渠道的重要来源,成立由市院党组成员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门核查组,对交办转办的涉黑恶线索逐案核查。在核查中,坚持查证事实与发现监督线索并重,通过核查发现涉黑恶立案监督线索3件,已按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确保了线索核查落地见效。

  在深挖彻查上,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和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办案组办理的优势,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加大线索核查和案件审查力度,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线索,认真审查核实,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对办案中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线索,坚决依法追捕、追诉,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确保除恶务尽。如在核查郑某某等人涉黑线索中,我们通过分析研判和调查取证,核实了相关犯罪事实,积极履行立案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并全程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争议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消除疑点,确保了我市一起涉黑案件顺利侦破,该案现已批准逮捕8人,冻结、扣押涉案资金500余万元。

  三、坚持秉公办案与依法监督相结合

  在秉公办案上,坚持涉黑涉恶案件不拔高、不凑数、不跑偏的原则,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由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和报请省院同步审查等制度规定,精准适用法律,严格审查把关,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2件41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7件48人。如在办理高某某等7人恶势力集团案件,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城区法院院长亲自担任该案公诉人和审判长,共同出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彰显了“检法”两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

  在依法监督上,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诉讼监督上下功夫,在办案中共监督立案涉恶案件3件,追加起诉漏犯9人、漏罪13起,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如在办理王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中,我们主动作为深挖余罪,发现了该团伙涉嫌犯罪新线索,城区院派出公诉科长与公安干警一起去瓜州县调取证据,将与该团伙有关的涉案嫌疑人及相关犯罪事实并案处理,该案共追加起诉漏犯8人、漏罪13起,确保了打击效果。

  四、坚持机制建设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在机制建设上,市院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监督规范,结合涉恶案件办理,对涉恶犯罪形成原因、打财断血、深挖彻查等重点方面,逐案开展了剖析,撰写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法律监督措施。在此基础上,起草并与市扫黑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出台了《嘉峪关市扫黑除恶重点行业监管领域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意见》,进一步压实了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找准了法律监督抓手。

  在综合治理上,坚持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把法律监督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整改行业领域乱象、完善制度机制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剖析和研判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联动,结合办案实践,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现已发出《检察建议》6份,最大限度挤压和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如在办理高某某等人涉恶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某银行队伍管理方面的制度漏洞和问题,向其发出了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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