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租車店員工“找茬”,男子拿出西瓜刀恐嚇對方被拘

懷疑租車店員工“找茬”,男子拿出西瓜刀恐嚇對方被拘

"衝動是魔鬼,衝動是魔鬼 …… "近日,在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既是報警人又是嫌疑人的羅某反覆說著這句話,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悔恨。羅某犯了什麼錯?11 月 12 日,記者從光明警方瞭解了該案件。

去年 10 月,羅某在光明區玉塘街道一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貨車,租期一年。2019 年 10 月 30 日,因租期到期,羅某便按時到租賃公司辦理還車手續。租賃公司售後人員李某光查詢相關資料後,告訴羅某該貨車有交通違法未處理,要求羅某處理後再來還車。

11 月 4 日 16 時許,處理完交通違法的羅某再次來到租賃公司還車。但李某光在驗車時,又稱車輛有損壞,要求羅某支付 400 元維修費用。羅某聞言頓時心生怒火,覺得李某光故意"找茬"。一番爭執後,他氣沖沖地回到車上,拿出一把西瓜刀指向李某光進行恐嚇,並拒絕支付維修費。而李某光也不服氣,兩人從口頭爭辯發展為互相推搡。在一旁的租賃公司員工唐某達見狀,立即上前勸架,不料卻不知被誰推了一把。這下,唐某也怒了,加入了打架隊伍,三人扭打成一團。最終,三人被租賃公司其他員工拉開。但羅某情緒依舊難以平復,一氣之下便報了警。

接報後,玉塘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將雙方當事人及現場搜查發現的西瓜刀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審訊,嫌疑人羅某、唐某、李某光均對自己涉嫌毆打他人的事實供認不諱。經鑑定,違法嫌疑人羅某、李某光傷情均為輕微傷,嫌疑人唐某達傷情為未見損傷。而羅某攜帶的西瓜刀雖然刀尖角度大於 60 度,但刀身長達 42 釐米,屬於公安部規定的管制刀具。

目前,違法嫌疑人唐某、李某光因涉嫌毆打他人,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 200 元。而違法嫌疑人羅某因涉嫌毆打他人、非法攜帶管制器具,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 200 元。

深圳晚報記者 高靈靈 通訊員 胡澤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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