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不少小區物業服務費跟電費捆綁,這樣合理嗎?

山西一條


謝謝!我認為這麼做不合適,其實不光是太原,其他城市也存在,即不交物業費就不給買電,這樣不合理,對此,有的業主認為極不合理,但物業則有不同的說法,理由是:

1、有些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多次催繳都無濟於事,無奈只能採取這一措施。

2、為了統一管理,維護眾多業主的利益,防止有業主不交物業費而導致公共維修基金等物業基金無法有效服務廣大業主。

其實,有不少地方出臺《物業管理條例》,其中明文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依約履行義務的,業主應當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不得以放棄共有權利為由拒絕繳納。禁止物業服務企業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理由給業主停水、停電、停暖,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房喳喳


可以理解,因為電費不交就不能用電,而有不少人不交物業費還心安理得佔交費業主的便宜。對依法依規交費的人來說捆綁不捆綁無實質影響,對賴慣物業費的人來講就少了佔便宜的機會,就會到處亂叫。


Aidencool


我們小區,取暖,電梯物業費讓一起交,不一起不能交,不交不給暖氣


遊客855484573


捆綁一詞本來就是一種限制,一種強行控制的手段,如此行為合不合法,合不合理還用得著解釋嗎?


用戶7306456383820


不合理,那有啥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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