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禮輝等談央行數字貨幣:是否支付利息是關鍵

數字貨幣領域持續升溫。

Facebook(臉書)在今年上半年發佈計劃於2020年推出的數字貨幣“Libra”白皮書,中國央行是否會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被市場高度關注。圍繞數字貨幣,仍有諸多可探討的問題——會不會重構當前國際、國內的貨幣體系?對現有的商業銀行體系可能產生哪些影響?

“現在所探討的央行數字貨幣,到底它將是新的貨幣,還是一種新的支付結算方式?至少我認為它是人民幣,不是一種新的貨幣。”海王集團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在日前舉辦的《財經》年會上表示。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等也參與了有關數字貨幣的討論。

從貨幣到數字貨幣

圍繞數字貨幣的首要基礎問題是:什麼是數字貨幣?如何分類?

在王永利看來,數字貨幣的核心是貨幣。目前貨幣已經從商品的實物貨品發展到金屬貨幣,進一步發展到金屬本位制紙幣,再到今天發展成為脫離實物的信用貨幣。

王永利此前曾表示,目前世界各國的貨幣基本上都屬於信用貨幣,不再是實物貨幣。在討論貨幣時,依然停留在實物貨幣階段,而不是針對信用貨幣,是脫離實際的。

王永利認為,目前市場上對於數字貨幣的範疇歸納,至少包括四種:第一,網絡的內生加密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幣等;第二,與某種法定貨幣等值掛鉤的穩定幣;第三,與一籃子法定貨幣結構性掛鉤的穩定幣;第四,央行數字貨幣,或者稱為法定數字貨幣。

李禮輝則把數字貨幣分為三種:法定數字貨幣、虛擬貨幣、可信任機構的數字貨幣。

對於央行數字貨幣,即法定數字貨幣,業內普遍持有的觀點是,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王永利認為,央行數字貨幣一定是中心化的。在李禮輝看來,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具有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貨幣,可稱之為法定數字貨幣。

競爭者還是監管者

中國央行是否將發行法定貨幣備受市場關注。

近日中國央行明確表示,法定數字貨幣從2014年開始研究,目前仍處於研究測試過程中。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是怎樣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表示,“我們對它的定義翻譯過來就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他提到,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一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一層是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對普通民眾。

彭文生認為,關係到央行數字貨幣的根本和關鍵問題是是否支付利息。

“如果支付利息,就不再是現金,而類似於銀行存款,應該擔心的是傳統銀行機構;如果不支付利息,受到擠壓的就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彭文生說。

而從央行數字貨幣角色的角度,彭文生認為,無論是私人數字貨幣,還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會對現有金融格局產生重大影響。“央行數字貨幣還會涉及到“競爭者or監管者”的角色問題,要考慮如何平衡兩者之間的關係。”彭文生說。

從全球貨幣發展的角度來看,李禮輝表示,數字貨幣將在未來全球數字經濟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中國有必要研究發行由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可行性路徑和實施方案。

彭文生認為,在數字經濟時代,幣值競爭或貨幣競爭主要體現在效率和安全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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