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帮捞人”“有房售”、介绍“大生意”的幌子骗财十余万元,一男子领刑四年半

打着“帮捞人”“有房售”、介绍“大生意”的幌子骗财十余万元,一男子领刑四年半

荆门晚报通讯员 谭秋雨

打着“帮捞人”、介绍“大生意”“房屋出售”的幌子,一男子骗取他人钱财十余万元,后被抓获。近日,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承诺“帮捞人”,收取“疏通费”

涉案男子为张某,今年32岁,系荆门人。2008年,张某曾因在外地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减刑后于2016年出狱。

张某出狱后,一直游手好闲。2018年8月,张某得知一女子的老公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拘,便找到对方,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忙“捞人”,但要出点钱“疏通”。该女子看张某说得信心满满,把握十足,遂转给他3万元“疏通费”。

没过几天,张某告诉对方,给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送1万元红包,就能将她丈夫刑期降至两年内。急切“救夫”的该女子很快将钱转给了张某。

张某打着收取“疏通费”的幌子,共骗取该女子7.4万元。

虚构“大生意”,骗取“押金”

2018年12月,张某又想到了一个骗钱的方法,他虚构一个工地要供应盒饭的生意骗取我市一餐饮店老板钱财。

张某告诉该老板,找他订盒饭的工地有400名工人,每天供应2餐,工期大概3年,是笔大生意。该老板听后非常感兴趣,有意接下。张某谎称这个生意是他一个在司法部门工作的姐姐介绍的,想做要先付2万元押金。

之后,张某带着该老板去了城郊东宝区子陵镇一工地,声称该工地就是需要供应盒饭的工地。该老板看完工地之后便转给张某1万元。当晚,张某故意问该老板有没有健康证,称没有健康证就不能为工地供应盒饭,但是愿意出1万元就可以帮他找关系摆平健康证的事。于是该老板又转了1万元给张某。

谎称“有房售”,套取“定金”

短短几个月时间,张某谎称“有关系”、介绍生意骗取他人近十万元,但他并不打算收手,又打起了低价“卖房”的主意。

今年3月,张某在朋友圈发布卖房广告,称要以15万元的价格卖掉掇刀一小区502室的房子。该房产以前是张某的,2018年8月已被他售出。一市民看到消息后,联系上张某,称自己一朋友想买此房。张某表示买房要先付1万元定金,于是对方通过微信转给张某1万元,张某收钱后就再也联系不上。

今年4月,张某在微信群里看见一市民想买房,于是联系上对方,称自己父亲看病急需用钱,可以低价卖掉掇刀一小区502室的房子。对方看价钱便宜便决定购买,先后共付给张某1.12万元定金。没过多久,对方竟在微信群里看见张某又在出售本准备卖给他的房子,于是赶紧给张某打电话,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对方这才发现被骗。

上述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均报了警,警方搜集相关证据后,采取行动,抓获张某。

据张某交代,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张某共诈骗4起,骗取11.52万元。

掇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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