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课程视频 两被告被提起公诉

北京商报讯(记者郑蕊)11月14日,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被指设立侵权网站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对外销售其它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课程视频,被告人范某、李某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自2017年,范某雇佣李某设立侵权网站,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对外销售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2013年小学英语秋季课程》等课程视频。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上述课程视频中,共计14720个与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应视频具有同一性,共计347个与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应视频具有同一性。

检方认为,被告人范某、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与此同时,法官提醒道,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可能不仅仅是经济赔偿那么简单,严重的可能要构成刑事犯罪。且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在侵犯著作权情形中,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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