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法院出动干警20余人,对一起妨害安装电梯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11月6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出动干警20余人,在执行标的所在地派出所、物业、居委会的配合支持下,对一起妨害安装电梯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区人大代表、海口市台《看法》栏目的记者等到场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旧楼加装电梯遇一楼住户夫妻阻挠 业主维权诉至法院

案件源于申请执行人郭某等人与李某、符某(夫妻关系)排除妨害纠纷一案。2018年8月31日,在电梯公司安装电梯时,住在该栋住宅一楼的李某、符某反对加装电梯,阻碍安装施工,殴打安装人员。经多方多次劝说,该夫妻二人始终不予理会,不同意安装电梯,该栋楼其他业主遂将其诉至秀英法院。法院判决李某、符某排除妨害、停止阻碍海口港东区某栋电梯安装行为。

执行法官多次沟通无果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秀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李某、符某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履行义务。

考虑到邻里和谐关系以及涉案楼栋2层至9层的电梯门已经挖好,若一直不安装电梯,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且6层以上的楼层住着许多高龄老人,上下楼梯较为不便,容易发生意外,加之电梯自购买后放置户外已接近一年时间,继续放置可能因腐蚀导致届时无法正常使用,该案承办法官黄刚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说理,但被执行人李某、符某态度恶劣,表示不会配合法院执行,若法院强制执行,其将采取极端措施阻挠(在电梯上吊)。两名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使得该案成为一起难啃的“骨头”案。

法院强制执行安装电梯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符某固执己见、拒绝履行,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生产生活,申请执行人向秀英法院申请尽快强制执行。

为保障强制执行安装电梯工作顺利进行,秀英法院执行局制定该案强制执行方案,成立以副院长张芸为总指挥的强制执行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执行局局长宋岩、法警队副队长刘靓斌担任副总指挥,对参与执行人员、执行时间、责任分工等进行周密部署,对预计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评估。

11月6日上午9时许,秀英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前往执行小区,并联合该小区所在派出所、物业公司、居委会等部门人员出面进行协调。执行现场,安全保卫组、执行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法警划定警戒区并拉警戒线,先采取隔离,全面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控制执行现场;执行协调组的执行工作人员负责执行现场警戒线内外的协调工作。

两名被执行人闻讯赶来,直接朝法院工作人员和电梯公司员工进行谩骂,该案承办法官黄刚及其他法官试图向其释明法律,但二人完全不听从劝阻,且开始实施轻微的阻挠行为,期间被执行人符某还将执行任务的女法警的手抓伤、将一名男法警队员的手腕咬伤。执行干警再三对其二人安抚,告知抗拒法院执行的后果,依旧收效甚微。为了保障执行行动的顺利进行,无奈之下承办人要法警将两名被执行人强制带离现场,由四名法警和二名执行部门人员看守,并再次警告其二人如若继续阻挠,可能会对其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于法律威严及法院执行的强制性,两名被执行人逐渐平复情绪,该楼栋的电梯安装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秀英法院一直秉持刚柔并济、和谐执行的理念,坚持执行工作调解先行,情理兼顾,但对多次劝导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强制措施,有力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妨碍、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来源: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