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棗莊人到青島打工,卻成了工地建材的“搬運工”,已被刑拘

日前,黃島公安分局專案民警,經過連日來的細緻調查、走訪,終於將五名盜竊工地建築材料的竊賊全部抓獲,據悉五人全部都是棗莊人,其中四人還是一個村的,他們以到工地打工為幌子,遊走在各個工地之間,大肆偷盜建築材料為自己牟利。

五個棗莊人到青島打工,卻成了工地建材的“搬運工”,已被刑拘

據記者瞭解到的消息得知,自從今年的10月份以來,黃島公安分局的民警就曾經接過到多起關於工地建築材料失竊的報案,丟失的東西都是些腳手架管卡、螺紋鋼之類的東西。經過辦案民警的統計後發現,這些失竊的工地涉及到的範圍非常的廣,包括隱珠、濱海、鐵山、靈山衛在內的多個街道。因此,黃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針對此類案件專門成立了一個專案組,從轄區內的各個派出所裡抽調一批精幹警力,全力以赴力求短時間內偵破此案。

經過專案組民警長達一個多月的耐心、細緻的偵查後,他們發現多個被盜工地之間存在著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經常有一輛銀灰色的麵包車出入。因此,專案組民警以此為突破口,再結合手頭上已經掌握的線索,很快就鎖定了郝某某、宋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根據專案組民警所掌握的情況來看,郝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平日居住在靈山衛街道窩洛子村的一個出租屋內,雖然他們表面上看上去是以在各個工地打工為生,但可疑的是這些人在哪個工地都幹不長久,每次有人報警稱工地上有建築材料失竊的時候,這幾人就剛好出現在那個工地上幹活。最終,11月11號下午15點左右,專案組民警一致認為此時收網的時機已經成熟,很快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歸案。

五個棗莊人到青島打工,卻成了工地建材的“搬運工”,已被刑拘

經過專案組民警的審訊後得知,郝某某、宋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來自棗莊市,他們相約一起到青島的工地上打工,但是這夥人在幹活的時候,發現部分工地的現場管理比較混亂,因此幾人便有了在工地上偷盜建築材料賺錢的想法。據警方的消息稱,五名犯罪嫌疑人在將近一個多月的時間裡,他們不斷的在多個工地打工,利用工地的管理漏洞,從現場偷盜鋼架管卡子、螺紋鋼等建築材料之後,賣給廢品回收站,五人共計作案26起,涉案金額8萬餘元。目前,郝某某、宋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黃島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如今,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全國很多城市都有很多建築項目正在興建的過程中,因此,就需要大量的外來務工者幫助這些城市搞建設,但總有些被一些蠅頭小利矇蔽了雙眼的人,放著好好的本職工作不做,像郝某某等人一樣動起了歪心眼兒。

2018年7月17號,距離棗莊不遠的江蘇省徐州市,新城區警方就破獲了一起在當地各個工地盜竊建築材料的案件,將朱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朱某稱,他們三人結伴到徐州的工地上打工,但不久之後,他們就發現所在工地的現場管理比較混亂,很多材料堆在一起,少個一星半點的誰也看不出來。所以3個人第一次從工地上順走了一些鋼管架的卡子,賣掉之後不僅每個人多了幾百元的收入,關鍵是根本就沒人發現他們的偷盜行為。隨後,親手為自己打開罪惡大門的朱某等人一發而不可收拾,他們又盯上了變電室裡的材料,在幾個月的時間裡,他們先後作案十餘起,每次涉案金額都在幾千到幾萬元不等,工地負責人也多次報警求助,朱某3人也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五個棗莊人到青島打工,卻成了工地建材的“搬運工”,已被刑拘

隨後,警方在各個工地對這個盜竊團伙展開了排查,但由於朱某等人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他們一般選擇晚上、週末等工地人員較少的時候作案,並在作案時還會躲避攝像頭,這些行為都給民警抓捕他們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但沒過多久,經過民警對多個工地現場及周邊環境的分析,加上對嫌疑車輛的鎖定,最終朱某等3人原形畢露,就在民警對3人進行抓捕的過程中,其中一名嫌疑人還試圖頑抗到底,竟拿出刀具和民警對抗,不過在民警強大的威懾力下,嫌疑人還是放下刀具束手就擒。

據朱某交代:“我們平時在工地上拼命幹一個月才不過幾千塊錢,很多時候我們一晚上偷的東西就比我們半個月的工錢還多”,正是這種好逸惡勞的心態將朱某三人拖入了罪惡的深淵,他們利用偷盜所得的贓款大肆揮霍,出入高級會所吃喝玩樂成為了他們日常的生活,深陷其中無法自拔的三人,還在為自己“高明手段”沾沾自喜的時候,警方就已經將他們繩之以法。

之後,辦案民警根據嫌疑人的供述,由於他們倒賣偷盜的建築材料,所以很多廢品收購站並不收他們的贓物,最終他們還是找到了一個利慾薰心的“合作伙伴”,將80斤的銅塊按照40斤賣給嫌疑人劉某,很快警方也將掩飾隱藏犯罪所得的嫌疑人劉某抓捕歸案。據悉,這個盜竊團伙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先後作案達100多起,涉案金額200多萬元。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盜竊罪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