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出讓不“混搭”商用:應成城市規劃“標配”

11月13日,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發佈重磅消息,為了加強區域功能的統籌,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和公共服務水平,今後北京將在土地入市時把住宅用地及商辦用地分開單獨供應。(11月14日《北京日報》)

新的政策出臺後,北京市在住宅土地出讓時將不再“混搭”商用。此前,北京一些地塊為混合用地,大型的商業辦公建築和住宅混合佈局在一個地區。這雖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實際生活中,也是有利有弊。比如,商辦用地和住宅用地混在一起,商業、辦公事務會影響附近的居民休息;辦公人員及車輛的出入,也會出現擾民和堵車糾紛。這既容易造成管理難點和安全隱患,也不利於公建的有序運營。而在土地入市前把住宅及商辦建築分開單獨佈局,住宅土地出讓不再“混搭”商用,既落實了北京城市新總規裡提出的“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佈局”,“科學配置資源要素,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著力治理‘大城市病’”,“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等具體要求,同時也是除弊興利,回應和解決群眾關切,提升群眾滿足感、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有效措施。

其實不單單在北京,各地住宅用地“混搭”商業用地的都不在少數,其中不乏大中城市。而今北京直面問題,明確把住宅用地及商辦用地分開單獨供應,為各地面臨同樣問題時提供瞭解決思路。

更重要的是,城市規劃要源於群眾的實際需求,著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升的居住生活品質需要,而不能一味“貪大求洋”,或者追求所謂的“經濟效益”。從這一意義上講,北京市住宅土地出讓不再“混搭”商用的做法,除了對各地起到示範和借鑑作用,更應該成為城市規劃的“標配”。

當然,公建建築與住宅建築分開安排佈局,並不意味著供地的時序會有所改變,相關工作仍然會根據土地市場的實際運行狀況進行安排。再有,分開佈局更多針對的是較大規模的商業辦公區域,用以滿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小型商業圈等仍然會在住宅地塊中規劃安排,分開佈局不會對居民的生活造成過多影響。此外,教育、醫療等配套的基礎設施也依然會根據配套指標等就近規劃佈局。

住宅土地出讓不再“混搭”商用,公建建築與住宅建築分開安排的佈局,將令未來的城市規劃變得更為科學合理,更利於一個城市的管理和服務。同時,這避免了政策“一刀切”,有助於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取得政務和民意的最大“公約數”。(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張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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