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余某欠款共计276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拒绝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依然置若罔闻不见踪影。
11月3日,执行法官接到余某电话,称找到了张某停放在某小区的长安牌汽车,干警们遂将张某的车辆扣押并拖回法院。
次日,张某悄悄溜进法院企图将车开走,被机警的门卫发现并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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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 06:13:01 菏澤鉅野縣法院
2019年7月31日,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余某欠款共计276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拒绝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依然置若罔闻不见踪影。
11月3日,执行法官接到余某电话,称找到了张某停放在某小区的长安牌汽车,干警们遂将张某的车辆扣押并拖回法院。
次日,张某悄悄溜进法院企图将车开走,被机警的门卫发现并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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