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江西赣州黄金机场的恶势力被摧毁,多名客运处干部充当“保护伞”

11月13日,赣州经开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袁某刚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袁某刚等3名被告人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达到垄断黄金机场非法“黑车”营运的目的,自2018年以来,被告人袁某刚纠集被告人邹某、邱某见等人通过非常规手段与运管处相关工作人员搞好关系并保持密切联系,利用运管处行政执法权来排除同行、打击异己和争抢客源。在运管处相关工作人员的“保护伞”下,被告人袁某刚等人长期在机场采用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从事和组织非法“黑车”营运,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打压其他非法“黑车”司机,迫使其他司机接受客源调配并缴纳提成,形成了垄断模式。两年间,袁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机场区域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城市客运管理秩序和滴滴打车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形成了恶势力。经鉴定,3名被告人实施强迫交易总计4千余次,获利共计27万余元。另外,赣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王某等四人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失职,充当袁某刚等人恶势力“保护伞”,中共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已对王某等四人作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刚、邹某、邱某见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另,被告人袁某刚、邹某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罗美娥 陈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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