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技術並不先進,卻把仿製藥輸送全球,為何還不受制裁?

暈暈的Honeybaby


應該說印度仿製西方藥品,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藥品知識產權的專利制度限制,使得無數的印度窮人和平民,因為身罹患癌症重疾,購買不起價格昂貴的西方進口藥物,沒有能力及時接受治療,而病情加重失去生命。面對一方面大量的窮人病患,另一方面因為沒有經濟能力,購買西方藥品巨頭生產的救命藥。印度政府在七十年代,就大膽的鼓勵和支持印度藥廠,公開仿製歐美醫藥巨頭的專利藥品,以幫助和緩解印度窮人病患者。



為此,1970年印度出臺的《專利法》,就公開允許印度的製藥公司仿製世界上任何一種專利藥品。只要在藥品的生產環節流程,與專利藥品稍微有所不同就行了。這就是說,印度政府根本不管什麼藥品知識產權,為了印度社會的現狀需要就可以。由於印度政府開了綠燈,印度的製藥業頓時得到快速發展。以印度的專利法解釋也很有道理,大量的平民和窮人沒有錢,根本買不起這些進口專利藥。


但是為了挽救眾多的平民生命,印度完全可以自己仿製這些新藥,再沒有什麼比救人生命重要,這是符合道德的行為。印度敢於大膽仿製西方專利藥品,也曾經遭到世界製藥巨頭的法律追究,多次以侵犯知識產權的為由被控告到印度法庭。但是因為印度有了手臂往裡彎的專利法,這些國外製藥巨頭儘管從法律上來說,專利權大棒在手但對印度使用無效,在印度從來沒有勝訴機會。

一開始印度仿製生產的藥品治療效果就不錯,療效大都在80%以上,有的能夠達到與進口專利藥一樣效果。印度政府將仿製藥稱之為是有條件的“合法”,此舉受到印度大多數平民和慈善組織的肯定和歡迎。從此以後,印度的仿製藥在世界上獨一無二,西方製藥巨頭雖然感到憤怒但也無可奈何。應該承認,這是因為西方的專利權保護制度,使得發展中國家成千上萬的平民和窮人,因為得不到治療而失去生命。



由於有法律的保駕護航,印度仿製藥品業異軍突起,藥品價格成為全球最低廉的。這對於不幸罹患癌症或其它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別是低收入貧民來說是福音,帶來極大的好處。藥品從開始研究到臨床試驗,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和漫長的時間過程,開發新藥一般是世界藥品巨頭居多。所以,新藥上市以後價格昂貴,發展中國家的平民病患者根本買不起。而這些進口藥品的專利保護期,時間都在20年左右。


等到這些巨頭賺了大錢時間到了,專利藥品才能按照規定,允許別人合法生產仿製。雖然印度政府這樣明目張膽的侵犯藥品知識產權,還專門入法並且理直氣壯。公開無視知識產權行為遭到西方的杯葛和指責,但印度依然我行我素。雖然如此,西方藥企通過其政府還是脅迫印度同意,以默許印度侵犯知識產權仿製藥品行為,換取利用印度人口眾多提供人體臨床試驗。印度的警察和地主封鎖消息,引導或者強迫一些賤民參與試新藥。

世界上很多制約巨頭,都能夠在印度進行新藥物的臨床實驗,由於存在這個交易,也可能是世界制約巨頭對印度仿製沒有繼續追究的原因。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印度在仿製的過程中,使得印度的藥品名聲大噪,價格便宜並且物廉價美,特別是在藥效上並不輸與美歐大牌藥廠。印度的這個捷徑大大縮短了藥品開發週期,研製一款新藥直至通過審批上市,至少要八年時間,要經過大量的臨床試驗和資金投入,還不能保證每一款新藥都能成功推出。

印度因為直接從仿製藥開始,投入不大經濟效益立即可見,使得印度的製藥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印度的仿製藥品早已滿足了印度國內需求,每年都有大量的出口。如今的印度製藥業,已經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成為了印度的重要的支柱產業,僅2018年印度的藥品出口達191億美元。印度的製藥技術在七十年代開始仿製之時,肯定是處於非常落後的水平。

但是目前的印度製藥技術不算落後,已經可以與西方巨頭分庭抗禮,印度人走出了自己的捷徑,可以說是完成了華麗轉身。印度製藥在仿製的基礎上,也有能力研製自己的新藥,雖然在初始階段侵犯知識產權。但應該是挽救或者是緩解了無數窮人患者的生命和病情,這是不應該受到指責的。


亦新湖


人們都說,世界上有一個窮人的藥房,那就是印度,因為全世界都在這裡買藥,這裡面的藥,主要是一些仿製那些特別高效的抗癌藥物或者是一些價格非常高的特效藥。

印度的這些藥,能比那些正版的藥物要便宜幾十倍甚至上百倍,比如說在《我不是藥神》當中,正版格列寧要4萬元一瓶,而印度仿製藥只要不到500元,價格相差80倍,藥效竟然差不多。

為什麼印度可以製造這些仿製藥?他們沒有專利權嗎?他們沒有專利法嗎?

在歷史上,印度是有的,比如說歷史上的印度,有超過99%的藥品專利掌握在外國藥企手中,他們為了賺錢,賣的價格非常之高,當時剛剛獨立出來的印度窮困之極人數也多,尤其是窮人非常之多,他們買不起藥。

無奈之下印度就制定了一個專利法,這個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公司仿製生產所有的藥品,而不必要去獲得西方國家藥品的專利。所以在印度就沒事了……

所以印度的醫藥公司只要去仿照就行了,他們只有製造成本而沒有研發成本。

那難道國際上會不管嗎?

尤其是那些有這些正版藥物生產廠家的國家會允許他們這樣濫用別人的知識產權嗎?

當然不是。

一開始世界上有許多有藥品專利的國家都對印度這種行為表示憤怒,甚至揚言要制裁它,但是印度就始終以自己國弱民窮為理由,不斷向這些國家耍賴,向國際社會耍賴,然後繼續從事方製藥的工作。

反正也沒加入WTO。

這也使得了印度國家的仿製藥,獲得了很快的成長,價格低廉,質量過硬,是印度仿製藥的代名詞。

但是由於印度仿製藥越來越衝擊外國正版藥物企業的利潤,跨國藥企給他的還是非常沉重的壓力的。

1995年印度進入WTO,給自己爭取10年專利豁免權。

醫藥專利的商業和道德困境

在印度進入WTO相關知識產權協議過渡期滿之後的2006年,就遭遇了第一起藥品專利跨國訴訟,藥業巨頭諾華公司就印度專利局的決定向印度高等法院提出訴狀,表示知識產權被侵犯……

從知識產權的角度,跨國藥企諾華公司的做法並沒有任何不當行為,因為印度要寫作為模仿者抄襲者,是侵犯了跨國藥企的知識產權的,是等同於侵害了別人辛勤勞動成果。

一個藥企要完成一起特效藥的研發費用,是一個天價成本,經濟成本極其高昂,對於諾華公司來說,如果印度以極其低價的成本來侵蝕正版的市場,跨國藥企無疑是虧損巨大的……

仿製藥對正版藥,等同於劣幣驅逐良幣,總有一天,跨國藥企紛紛倒臺,沒人研發藥物了……

所以無論從知識產權還是製藥行業的良性發展前景上來看,諾華無錯。

但是即便如此,諾華公司在印度高等法院的訴訟中遭遇到了巨大的阻力。

2006年,諾華公司訴訟印度專利局開庭的當天,有超過150個國家近30萬民眾,包括許許多多的無國界醫生全球健康運動組織,國際樂施會等組織,衛生全球獲取項目組織,和第三世界網絡聯合發出呼籲,要求諾華終止對印度政府的法律行動。

原因自然也是不言自明的,對於全球大多數的衛生系統和大多數的不發達國家來說,對於像無國界醫生組織這樣的跨國非營利組織的政策來說,昂貴的正版藥就代表會有無數人命因此流失……

這些無數人都是買不起正版藥的窮人……

所以這些跨國藥企也遇上了一個道德難題,他們的專利訴訟請求完全是正當的,即便是在WTO下也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他們繼續把這場訴訟進行下去,那麼他們將得到的不僅僅是勝訴,還會是第三世界國家的連聲討伐,全球輿論的共同譴責,以及許許多多,像無國界醫生這樣的跨國非營利組織的口誅筆伐。

對於像諾華公司這樣的跨國企業來說,要麼矇頭掙錢,啥也不管,任其所謂的買不起正版藥的窮人自生自滅,最終在世界輿論等我口誅筆伐下倒閉……

要麼保持現狀,損失一定的世界市場給印度仿製藥,雖然在此期間會造成跨國藥企的大幅損失,但起碼尚能在短期內根基不毀……

得到輿論贊賞,和美化品牌價值……

跨國藥企終究是企業,他們是以盈利為前提的,就必須要取信於人,就不能得罪最大的受眾,而這個最大的受眾肯定是由世界輿論場決定的。

印度的專利強制許可權

除了有廣大的民意支持之外。

印度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時候,就曾經專門為印度仿製藥留了一個後手。

那就是印度政府可以對藥品專利強制許可和授權限制,當然廣大的民意支持以及全世界的主流輿論的支持是這個強制許可條款得以順利在WTO中得到公認的一個關鍵所在。

這個強制許可,一個關鍵的前提就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強制許可。


就是說如果在大型的公共利益面前,印度政府可以強制要求跨國企業公司把其專利授權,或者是允許印度本土的仿製藥企業進行製造。

這樣仿製藥企業就可以製造比較廉價的藥物,治病救人。

而這種強制許可被世界所接受,所以印度即便是侵犯了法國公司藥企的專利,也不會受到制裁。

當然,隨著印度仿製藥的坐大,跨國藥企自然不可能允許更多的印度出來,否則它就坐等倒閉吧,WTO也知道,它必須也維持跨國企業的生存權,一旦跨國企業無法有足夠資金研製,那麼對醫藥行業萊山區,也是災難性的。

跨國藥企若是倒了,連仿製藥也不會有未來。

所以在印度之後加入的國家,想都不要想有像印度這般專利待遇,WTO力行保護專利……


歷史好奇怪


高藥價之痛:為什麼印度通過仿製藥成為第三世界的藥房,而我們卻不能?

印度雖然工業不算髮達,但在仿製藥方面卻做到了極致。同類藥品印度的仿製藥價格,可以做到原版藥的十分之一。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印度的仿製藥可不是“假藥”,它的藥理、療效和原版藥沒有區別。

有不少人認為印度做仿製藥是西方國家的默許,其實是個誤區。每種藥品都有專利期限,過了期限任何國家都可以仿製。

而且國際間還有個“藥品專利強制許可規則”,意思是當一個國家發生公共健康危機時,可以強制獲得藥品生產權,這裡就有空子可鑽。

其實印度和我們都是發展中國家,有些規則執行沒那麼嚴格,印度在仿製藥方面做得比我們好,確實有其獨到之處。

一、印度做仿製藥是由政府主導,有專門的機構負責關注世界各種藥品專利到期時間,同時藥品專利到期後,印度政府會第一時間和生產廠商商討降價事宜。

而我們是生產企業各自為戰,消息面窄、效率也不高,至於與廠商砍價環節缺失。

二、仿製藥雖然是仿製,但要做到藥理、療效一致,研發能力同樣重要。而一般藥企很難有那麼多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研發,所以印度在研發上,主要是由國家機構完成。


政府掌握了研發和審批權,就自然控制了藥品定價權,“不法廠商”和“無良醫生”就沒有存在的土壤,而這方面我們就呵呵……

三、藥品審批分兩個環節:生產許可和上市許可。生產許可方面印度有幾千專職人員負責,同時還肩負跟蹤責任。

而我們只有百把個人,工作量太大,於是監管變成了怎麼想辦法“打回”。當然有“紅票子”例外,不過加上500萬~1000萬的審批費,就不是一般企業能承受得起的。


四、印度仿製藥業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而我們除了百強企業外,普遍是中小企業,而且還是各自為戰,在生產原材料、輔料的全球採購上拿不到優勢價格。

材料、審批及醫院環節,導致我們仿製品價格與原版藥差別不大,沒有足夠的利潤空間,企業就缺乏仿製的動力。

五、藥品上市需要通過臨床試驗環節,印度建立了不少臨床基地,而我們則由三甲醫院承擔。三甲醫院資源有限,又不缺錢,因而缺乏配合的積極性,所謂臨床基地形同虛設。

總之,雖然印度不足的地方還很多,但在仿製藥方面確實取得了重大成就。希望我們能加足馬力追趕,藥價能向印度看齊,也是一件造福百姓的事,功德無量!



花木童說史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印度什麼東西都是落後的,落後的工業、落後的種姓觀念、落後的生活水平,在這種種偏見之下,很多人就很難相信印度能把什麼事情做到極致。

實際上,印度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不堪,比如在仿製藥工業上,他們就處在了世界一流水平。

他們所生產出來的仿製藥品藥效非常好,幾乎和原廠差不多,是世界上許多病痛者的福音。

仿製藥的定義

說到仿製藥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第一時間想起《我不是藥神》電影中那種受專利法限制的藥品,實際上那種受專利法限制的藥品只是眾多仿製藥中的一種。

有很多已經過了專利法限制、其他藥廠可以隨意生產的藥品,也可以被稱之為仿製藥。

只要不是自己研發的藥品,都可以這麼稱呼,無論在不在專利保護法期限內。

印度仿製藥在特殊方面獨樹一幟

由於有著多年的積累,所以印度在仿製藥領域的生產水平一直非常不錯。

不過如果是普通仿製藥方面的生產,印度還真不一定比其他國家好到哪裡去 ,印度在仿製藥方面最大的優勢其實是專利保護期內仿製藥的生產。

在這一方面,印度站在了業界第一。

他們之所以能成為第一,主要是由兩個原因造成的。

第一個原因就是其他具備足夠藥品生產水平的國家受專利保護法限制,不能隨便生產那些受專利保護的藥品。

第二個原因則是其他沒有加入WTO、沒有專利限制的國家沒有足夠生產這些藥品的工業水平,想生產也生產不了。

在這種山中無老虎、猴子稱霸王的狀況下,印度自然就站在了專利保護期限內仿製藥生產的最頂尖。

印度專利保護期限內的仿製藥很受歡迎

因為沒有藥品研發成本,所以這些在其他國家賣得很貴的專利期限內仿製藥在印度賣得特別便宜。

比如一瓶在我們國內得四萬塊人民幣才能買到的格列寧,他們國內僅需要幾百塊人民幣就能買到藥效相同的仿製藥。


這點對於世界上很多患病者來說是個極大的誘惑,畢竟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起那每年大幾十萬、上百萬的買藥費。

如果讓患病者用原廠價格去購買那些原廠藥的話,他們即便傾家蕩產、砸鍋賣鐵都不一定能支撐多久。

在這種情況下,印度那些比原廠價格要低幾百倍的仿製藥就受到了狂熱追捧。

印度某些仿製藥並沒有出口

而在說到這裡的時候,大家要注意到這個提問的一個錯誤,那就是印度雖然向世界各地出口了很多仿製藥,但是那些處於專利保護期內的仿製藥他們卻僅在自己國內銷售,並沒有出口。


他們之所以沒有出口那些仿製藥,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他們顧及到了一些影響以及受到了專利保護法的限制。

他們在國內自己生產、銷售那些期限內仿製藥本來就已經惹怒了西方大藥企,如果他們再把那些期限內仿製藥出口到別的國家的話,那簡直就是玩火了,無論他們再有什麼樣的藉口,都絕對會受到WTO的制裁。

印度藥廠能生產專利保護期限內藥品的原因

至於要說印度人為何能在自己國內生產、銷售這些專利保護期限內的仿製藥,則跟他們國家制定的一些政策有關。

按照常例,其實印度早在95年加入WTO之後,就已經不能生產那些處於專利保護期限內的藥品了。

不過好在他們有一個護短的政府,為了能讓自己國內的藥廠仿製生產那些受到專利保護的藥品,印度政府做出過兩個操作。




第一個操作就是在1995年之後爭取了10年專利緩衝期,把藥品專利的限制緩衝到了2005年,在那段時間中,可以不顧專利保護法任意生產。

第二個操作就是在2005年的緩衝期限到來時,以印度人生活水平低、付不起高昂藥價為理由,提出了產品強制許可權,動用“強制許可權”這個WTO承認的權力許可了他們國內的藥廠生產那些仿製藥。

道德與發展的衝突

對於印度政府的做法,很多人表示了認同。

因為人命大於天,對於這樣能幫助到很多病患的做法,人們自然拍手選擇了支持。

這點是符合道德的。

但是如果從藥企以及藥品研究發展的角度來說的話,這樣的做法並不值得提倡。

在現如今的國際上,研發新藥往往都是由那些私人藥企完成的。

這些私人藥企的老闆都不是慈善家,他們研發新藥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利益。

因為知道研發新藥能賺錢,所以他們每年都會在研發新藥上投入很多資金、推動了很多新療效藥品的出現。

要是誰都可以隨意仿製別人的研究成果、要是知道自己研究新藥賺不了錢,那麼世界上的那些大藥企們可能就不會去研發新藥了。

畢竟,每研發一款新藥所需要花費的資金都是以天價來計算的。

比如格列寧的母公司諾華集團,最近的14年時間中就在新藥研發上花費了836億美元(五千多億人民幣)的巨資,比緬甸一年的GDP總收入還多100多億美元。


而在他們花費這麼多資金的同時,他們這14年中所成功上市的藥品僅僅只有21種。

如果真的哪個國家都像印度一樣隨意低價生產那些專利保護期限內的藥品,那麼像諾華集團這樣的藥企所經歷到的結局只有一個,那就是虧本到接近破產。

想著誰都能仿製,大家覺得像這樣的公司還會跟傻子一樣花大錢去為別人做嫁衣嗎?

在這種情況下,整個世界的藥品發展很可能就會永遠陷入一個死循環中。

到時候,一些原本可以用藥品治療的絕症很可能就徹徹底底變成了絕症,患者即便有了錢也買不到治療的藥品。

從這種角度看來,印度的做法倒並不怎麼值得提倡。

而這個時候,道德與藥品發展的衝突就出現了。


孤客生


首先,印度仿製的藥品有很多都是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的,任何一家藥品生產企業都可以光明正大的仿製生產,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其次,印度政府對本國製藥業的保護。雖然咱時不時的調侃印度,但咱必需得承認,印度在製藥業方面是領先我們的。全世界的藥品,只要你告訴他配方和生產流程,他都可以仿製出來。如今有很多外國的製藥企業為了減少生產成本,很多藥品都是委託印度的藥廠生產的。這些年來,印度已經不滿足給外國藥品研製廠家當代工,不滿足仿製外國藥品了,而是開始研製具有自己專利的新藥了。

第三,我們都知道,印度有80%以上的人都是窮人,外國公司生產的正規藥品他們是消費不起的。所以,外國公司想賺印度人的錢也是很難的。可印度人對這些藥品又有剛需,畢竟人生病了就得吃藥打針,就得治病。人家印度政府就說了,雖然仿製別人的藥是不對的,但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我的國民病死啊?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受到病痛的折磨啊?你那些正規廠商生產的藥那麼貴,咱們消費不起,咋辦?只能自己仿製了。這仿製藥少了進口的關稅環節,少了中間商賺差價,少了研製成本和時間,價格就親民很多了,保證窮人也用得起了,而且療效和正品藥是一樣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外國製藥企業虧欠印度人的太多,他不好意思和印度提專業保護這事。這怎麼說呢?大家要知道,一種新藥從研製到上市是要經過好多個環節的。其中有個環節最重要最關鍵也最令人頭疼,那就是試藥。可能有人說,試藥有什麼難的?弄一群小白鼠來餵它們吃就行了。親,你想得太簡單了。有些藥在小白鼠身上管用但並不代表用在人身上也管用。最好的方法就是拿病人來做試驗了。可要找活人來做試驗可不容易啊。是藥三分毒,何況還是一種剛研製出來的藥呢!它有沒有療效啊?有沒有什麼副作用啊?對下一代有沒有什麼影響啊?這些通通都是未知數。鬧不好一把藥吃下去就見鬼去了——如果是見鬼去了可能還好,一了百了,但要是弄了個半死不活的,那就慘了。再說了,有些慢性病是要長時間不間斷的服藥的,如艾滋病、乙肝、糖尿病、癌症等,這些藥吃多了又有什麼影響啊?所以說,如果不是走投無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是沒有人願意拿自己的身體來做試驗的。為了找到自願試藥的患者,製藥企業可以說是費盡心機焦頭爛額。一方面給他們免費提供藥品,另一方面要給他們一筆辛苦費,還要籤合同,如果試藥試死了,得給一大筆經濟補償。可即便如此,願試者還是寥寥無幾。正在製藥企業焦頭爛額之際,咱們印度政府挺身而出了。他向製藥企業表示,可以在印度試驗他們的新藥,但試驗成功後,必需允許印度藥廠仿製它。當然,印度政府也向他們保證,這些仿製藥只在印度境內銷售,決不出口國際市場去搶他們的飯碗。據報道,這些年來外國藥企在印度試驗了三百多種各類新藥,但最後能成功上市的只有十幾種。而參與試藥的則有七百多萬人,男女老少都有。這其中被治好的連百分之一都不到,其他的人不是病情惡化就是沒有療效,要不就是見鬼去了。而這些參與試藥的人得到的報酬跟西方國家的試藥者比起來簡直可以忽略不計。正是如此,很多外國藥企得知印度在仿製他們的藥後,往往是非常大度的表示“賺錢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把藥研製出來是為了更好的造福全人類的。”唉!人家都用自己的生命來幫你試藥了,你還好意思和人家提什麼專利保護嗎?


血染戰旗紅


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仿製藥生產出口國。印度3000多家仿製藥製造企業出口了世界20%的仿製藥,年銷售額在258億美元。在美國市場,有40%的仿製藥來自印度。印度仿製藥救活了世界發展中國家成千上萬名買不起原創藥的重症患者,是名副其實的“世界藥房。”

印度仿製藥與原研藥在劑量、藥效、適應症等方面不相上下,但是在價格上相差幾倍乃至十幾倍。拿治療肺癌的易瑞沙來說,原研藥5000元每盒,仿製藥吉非替尼1600元每盒。治療白血病的格列衛,原研藥1.1萬元每盒,仿製藥1800元每盒,相差十倍。

印度的仿製藥因此也成了廣大窮人和發展中國家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的首要選擇。那印度如何突破發達國家專利壁壘,發展如此迅猛呢?

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印度實行殖民時代嚴格的專利法,重症藥價格奇高,人民苦不堪言。

1966年1月24日,女政治家英迪拉.甘地(尼赫魯的女兒)當選印度總理。在平息國內動盪局勢之後,在1970年廢除了《1911專利法》,出臺《印度專利法》,倡導“健康公平”原則,印度政府只要認定公眾無法獲得合理價格的藥物消費,就可以執行強制許可,任何製藥企業都可以提出仿製申請。印度專利局只保護西方跨過藥企的工藝專利,而不保護他們的方法專利。也就是說,印度藥企在仿製西方原研藥的時候,可以用相同的分子配比,只要製造工藝上不同即可。西藥不同於中藥,只要把藥片溶解,很快就可以分析出藥物分子組成。這變相保護了本國藥企的仿製之路。


藉此,印度藥企仿製規模不斷擴大,西方跨過藥企利益受損,不斷給印度政府施加壓力。

1981年,印度女總理在WHO日內瓦會議上說:“富裕社會認為,花費相當的財富研發新藥以減輕患者疼痛或者挽救患者生命,這顯得理所當然,由此形成了強大的產業……但是,我相信,在一個良好的世界秩序裡,藥物的發現是沒有專利的,不能以人的生死為代價來謀取暴利。”就這樣,印度把西方藥企的壓力給頂了回去。

在印度龐大的市場面前,在人道主義的譴責面前,在印度的道德綁架面前,西方藥企終於妥協了。


在1995年加入世貿組織後,美歐國家敦促印度修改專利法,對此,印度不完全接受,也不完全拒絕,給本國藥企爭取了10年過渡期,並且規定只對1995年以後的原研藥實行全面專利保護。

在這十年當中,印度政府鼓勵本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努力創新,做到“仿而不同”;同時加大兼併重組、跨國併購、與西方強企組建合資公司,重金招聘西方優秀人才,積極取爭取美國、英國藥監局的授權。

在印度政府的保護下,利用規則儘量爭取發展時間,利用世界貿易組織漫長的訴訟程序,印度藥企終於發展壯大,形成獨特的競爭優勢。

當本國民眾也喜歡上印度仿製藥的時候,美國英國發現,打壓印度藥企是愚蠢的,也就對印度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品讀春秋001


作為一個生活經驗豐富的人,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提起印度,很多人都以為是貧窮、落後、奇葩。


但是,我問大家一個問題:印度的醫療體制是什麼?

沒錯,印度擁有免費的公共醫療衛生保障。因此,他們的醫療體系其實是很發達的,醫療技術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不堪。

仿製藥有國家主導,醫療研發有國家支持,沒有中間商賺差價,你說能不便宜嗎?


至於把仿製藥輸送全球?那就是把你想多了!~很多都是從印度走私仿製藥罷了。走私不等於輸送,只是有利可圖,很多人鑽空子罷了。


至於為什麼中國不能實施?

因為,我們有自己的特色。


我是老魚,一個有豐富經驗的創作者,如果喜歡我,記得點贊關注喲!


世界漁樂資訊


你只知道印度仿製藥,卻不知道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新藥人體試驗場。作為默許仿製藥的代價,那些在歐美不能進行的人體試驗被在印度大範圍實施,通過免費醫療,大量新藥被應用於臨床並採集數據。

有些藥物甚至直接跳過動物試驗。

從這個角度,印度這個國家為人類醫藥事業貢獻巨大,獲得一點點特權也是應得的。


Jerryli63267726


印度技術不先進,卻把仿製藥輸送全球,這並不矛盾。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印度技術不先進是從印度整個工業體系的綜合實力來評價的,而並不代表印度所有的技術都是不先進的。

1970年以前,印度沿用殖民地時期的專利法,醫藥產品有較強的保護,這一時期印度醫藥市場主要是由跨國企業控制。

不過1970年的印度《專利法》,取消了醫藥產品的專利,這就意味著在印度藥物產品是沒有專利的。既然沒有專利,自然就談不善侵權。不得不說,印度這波操作還是非常厲害。由於沒有醫藥產品專利,印度企業可以合法地仿製跨國醫藥企業的專利藥品。

1973年,印度又頒佈了外匯管制法案,要求印度境內的企業外資股份不得超過40%。這使得原來印度醫藥產業中占主導地位的大量跨國企業遷出。

可以說這給了印度本土醫藥企業發展的天賜良機。一方面這些本土醫藥企業可以瘋狂的仿製之前受保護的醫藥產品;另一方面大量外國子公司被迫撤離印度。自然而然,印度本土的製藥企業靠著自己的成本優勢開始發展起來。印度本土醫藥企業的市場份額從1976年的27%上升到1981年的52%。

可以說早在20世紀80年代的時候,印度就是世界上藥品價格最低的國家,並且印度新藥引進與歐美國家的時間大大縮短。

印度本土製藥企業不僅佔據了印度市場,由於可以合法仿製專利藥品,它也在不斷開拓國際市場。2003年,印度企業在美國申請藥品主文件DMF佔到全世界的34%。

直到2005年,印度才實行新的《專利法》,這個時候藥品才能夠獲取專利。不過印度還是對本土製藥進行了保護,那就是限制長青專利,仍然對本國的仿製藥企業發揮較強的保護作用。

即使印度實行了醫藥產品專利法,但是對於跨國醫藥企業的專利醫藥,依然經常出現強制許可、取消專利、不授予專利保護事件頻發,整個印度醫藥產業都牢牢控制在印度本土企業手中,而不是跨國醫藥企業。

由於印度經歷了較長時間的醫藥產品不受保護時期(1970到2005),這為印度企業利用國際醫藥技術,不受限制開發仿製藥提供便利,使得相當大的一批本土製藥企業發展起來。

直到現在印度依然是全世界名副其實的仿製藥大國。2017年全球七大仿製藥公司中,印度就佔據了兩位。印度有3000家仿製藥企業,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並出口到世界各地,而價格只有專利藥的十分之一。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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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什麼


關於這類問題有很多答案

1.因為印度政府鼓勵仿製,連美國都向印度進口,所以就是答案。

2.印度1995年就加入了WTO,當時門檻較低並且對印度國情考慮給予了印度藥業10年的豁免機制,使得印度藥企飛速發展,

3.印度加入WTO後發現知識產權重要性迅速補齊短板,先後在各個國家註冊專利商標也包括在中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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