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推出升級版

從非工業類項目擴展到工業類項目,辦理流程更加合理人性化。18日起,市生態環境局將實施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升級版”,推進我市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專項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效率。

據介紹,“升級版”進一步擴大了適用範圍,優化辦理流程。其中,擴大告知承諾制的服務適用範圍,將原來的20類非工業類項目,擴展到包含部分工業類項目;從原來的只含報告表項目,擴展到包含部分報告書項目。

建設單位完成網上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攜帶所需材料報生態環境部門,經辦人員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一個工作日內界定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退回並予以說明指導。辦理流程從原來“原則上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修改為“原則上在受理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更加合理科學。

選擇採用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有利於申請人快速取得審批意見。當然,生態環境部門也細化監管措施,改變了“重審批、輕監管”的審批模式,推動了由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後監管為主轉變。建設項目環評通過告知承諾制審批後,由原審批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抽查,其中抽查率不低於20%。

若建設單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失信,將會受到懲戒。環保管理不規範,或有環境違法的企業或者工業集聚區,將喪失告知承諾審批制的優惠政策。而規範經營的企業,不僅可以享受簡便的審批服務,還獲得相應的評先評優政策。

【知多D】

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

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即在規定的範圍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行政審批申請,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辦理相關審批事項。

由於建立在誠信機制約束、企業守法經營的基礎上,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簡化了審批手續、優化了審批環節、壓縮了審批時間,申請人由被動接受審查轉為主動加強自律,強化信譽意識。審批與監管實現了無縫對接,形成“寬進嚴管、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新管理模式。

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適用範圍

屬我市審批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下列建設項目(涉及環境敏感區及海岸工程的項目除外):

(一)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工程;生活汙水集中處理;城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城鎮糞便處置工程;動物醫院;衛生;公園;旅遊開發;灌區工程、防洪治澇工程;河湖整治;等級公路;改建鐵路;鐵路樞紐;滾裝、客運、工作船、遊艇碼頭;長途客運站;城市道路;城市橋樑、隧道;城鎮管網及管廊建設;影視基地;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福利院、養老院;天然氣供應;引水工程。

(二)已通過規劃環評的工業集聚區內下列項目:

1、在不突破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查通過的廢水排放總量以及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的前提下,環保專業基地內新、改、擴建洗水、印花項目;

2、不增加重點汙染物排放量的技改項目(涉及電鍍、漂染、造紙、化工、酸洗、磷化、鈍化、電泳、電氧化等表面處理工藝以及噴漆、長臺絲印工藝變動的除外);

3、符合工業集聚區功能定位,且工序不涉及產生重點汙染物汙染因子的新建、擴建項目(涉及電鍍、漂染、造紙、化工、酸洗、磷化、鈍化、電泳、電氧化等表面處理工藝以及噴漆、長臺絲印工藝變動的除外)。

(三)企業註銷營業執照後,在沒有發生重大變動的並符合最新環境准入條件的前提下,新公司對原來項目進行承接的:

由政府投資的屬我市審批權限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下列建設項目(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項目除外):衛生(醫院);公園(特大型、大型主題公園);灌區工程(新建5萬畝及以上;改造30萬畝及以上);防洪治澇工程(新建大中型);鐵路樞紐(大型樞紐)。

全媒體記者 周桂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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