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開始辦理了

2019年4月,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公佈了“攜號轉網”工作時間表,即8月底前完成“攜號轉網”建設改造、11月10日前實現聯調聯測、11月10日至11月24日為試運營階段,在此期間大家就可以辦理“攜號轉網”業務了。

申請“攜號轉網”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已在原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也即“攜出方”)辦理真實身份信息登記。根據我國移動電話用戶實名制管理相關要求,用戶辦理“攜號轉網”需首先在攜出方辦理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同時,用戶在與新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也即“攜入方”)簽約時,需和攜出方登記的身份信息進行比對,確保是同一人後方可辦理攜入,從而有效防止號碼被錯誤攜轉,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二)待“轉網”的號碼處於正常使用狀態(非掛失、停機狀態)。

(三)用戶已與攜出方結清了當月實時話費以及相關賬單費用。

(四)用戶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如果用戶與攜出方簽訂有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業務,相當於單方提出解約,應在攜出方提出解除協議,並按照協議規定處理。“在網約定期限限制”協議,是指用戶與攜出方簽訂的協議中明確規定了用戶必須使用攜出方網絡的時間限制。對於沒有時間限制的協議,不影響用戶“攜號轉網”。

(五)不影響其他號碼、套餐、業務等的繳費和使用。目前,基礎電信企業推出了很多類似於“親情號”“家庭套餐”等業務,一個號碼作為“主賬戶”,其他的號碼,寬帶、IPTV等業務都與之捆綁,由其統一繳費。如果“主賬戶”申請“攜號轉網”,需要先做賬戶分拆,以確保該號碼攜出後,不會影響其他號碼和業務的付費和使用。

(六)無“攜號轉網”不良記錄。用戶應履行向電信業務經營者繳納電信服務使用費用的義務。如果用戶在以往辦理“攜號轉網”過程中出現過逾期未繳納所欠攜出方電信費用的情況,將產生“攜號轉網”不良記錄,無法再次辦理“攜號轉網”。如需辦理,應先繳清所欠費用,消除不良記錄。

(七)距離最近一次“攜號轉網”已滿120個自然日。這是沿用前期試驗階段的一個規定。從試驗情況看,用戶辦理“攜號轉網”,通常是認同攜入方的服務,或是希望使用攜入方的相關業務,用戶轉網後短期內不會再次攜轉。同時,“攜號轉網”需消耗一定的網絡資源,如果出現大量用戶頻繁轉網,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網絡資源的浪費。綜合上述考慮,設置了兩次“攜號轉網”的最短時間間隔。

可以申請攜號轉網業務的號碼範圍:

目前不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移動號碼包括:

(1)衛星移動業務號碼:網號為1349、174等號碼;

(2)移動通信轉售號碼:網號為170、171、162、165、167等號碼;

(3)使用物聯網專用號段的號碼:物聯網專用網號(如146、148、149、140—144、1064號段等)號碼以及其他用於物聯網應用的普通公眾移動通信網號碼。

(4)上網卡號碼。

除此之外,符合轉網規定的均可在三家運營商間相互辦理攜號轉網。

辦理“攜號轉網”流程:

一、在線查詢攜轉資格。用戶可通過短信等在線方式向當前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查詢其移動電話號碼是否符合“攜號轉網”條件;

二、在線申請授權碼。符合申請條件的用戶可通過短信等在線方式向當前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申請獲得攜出授權碼;

三、辦理攜入。用戶持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擬攜入電信業務經營者的營業廳進行辦理,並提供有效的攜出授權碼。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用戶發短信查詢是否符合攜轉條件。注:編輯短信“CXXZ#姓名#身份證號”發送至攜出方客服號碼[聯通:10010;電信:10001;移動:10086,即可獲悉是否具備攜號轉網條件]。

第二步:如果符合條件,通過短信獲取授權碼。注:編輯短信“SQXZ#用戶名#證件號碼”至攜出方客服號碼(聯通:10010;電信:10001;移動:10086)。

第三步:用戶獲取到授權碼,攜入方營業員在系統中為用戶辦理攜入申請、開通新卡。

第四步:用戶辦理完攜轉業務生效後,即可正式攜轉到新運營商(注:一般情況下,營業受理日每日8:00—20:00整點生效)。

目前,尚未開通線上辦理或者異地辦理的方式,但隨著“攜號轉網”的發展,辦理方式也將多元化;最後,業務生效。用戶辦理完成後1個小時內即可正式攜轉到新的電信業務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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