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組織的五六個人持械打人最嚴重能定為什麼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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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持械有組織的去打人有可能會定為以下幾種罪名:

第一:聚眾鬥毆罪:如果你這邊五六個人和對方也是五六個人的情況下在互毆,在對方都沒有重傷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定為故意傷害罪,也不會定為尋釁滋事罪,因為這兩個罪在這個時候太輕了,這個情況大多數會被定為聚眾鬥毆罪,因為符合本罪的基本特徵,人數眾多又持械,對於鬥毆的組織者和積極參與者都要判到三年以上,而故意傷害(達不到重傷)和尋釁滋事在這種情況是判不到三年的。

第二:尋釁滋事罪:如果對方只是一個人就構不成所謂的聚眾鬥毆了,你們五六個人持械在公共場所毆打別人,無事生非,逞強鬥狠這也符合本罪的特徵,作為萬能罪名給你定個尋釁滋事也在情理之中,當然這個罪名要比聚眾鬥毆要輕一點。

第三:故意傷害罪:重傷(三年以上)或者致人死亡的(十年以上)這個除外,只把對方打成了輕傷,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了,不過也就是十個月左右,算是這三項罪最輕的啦,不過不但要賠償又要坐牢何必呢?現在打架成本很高的,打贏了進監獄,打輸了進醫院,所以最好還是別打架。

第四:涉黑:先隨便以上三項罪名的一項將其刑事拘留,再深挖你身後是不是一個黑社會集團,如果符合涉黑的特徵,許多罪名數罪併罰起碼要十八年以上了,現在很多涉黑案件剛開始都是以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先將當事人刑事拘留,然後再慢慢深挖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黑社會背景最後被定性為涉黑案件的,所以現在掃黑除惡的浪尖上還是低調為好,別因為一時逞強好勝毀了自己的大好青春!

打架不管怎麼打都是違法的,輕者去拘留所,重者去看守所,在重者這輩子也就畫上句號了!


石頭聊案件


聚眾鬥毆罪是指拉幫結夥,人數一般達三人以上,有聚眾鬥毆故意的互相毆鬥的行為。要嚴格掌握聚眾鬥毆行為的定罪標準,防止把一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以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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