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貸,威脅女性拍裸照作擔保!這個“套路貸”團伙終嘗“惡果

2018年以來,以被告人王某洪為首的犯罪集團為獲取高額回報,在清遠市清新區、清城區範圍內進行非法放貸活動,並採取搶劫、拍裸照擔保、上門淋漆、毆打、恐嚇等暴力行為非法獲利,團伙成員觸犯多項罪名。日前,清新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10名團伙成員均被判刑罰金。

清新區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以來,王某洪為獲取高額回報,在清遠市清新區、清城區範圍內進行非法放貸活動,並糾集被告人陳某偉等9人,通過微信、發小卡片等方式,向社會發布“無抵押貸款”等宣傳信息,誘騙他人簽訂借款金額雙倍或更高的虛假借款合同,甚至要求未成年少女拍攝裸照擔保債務,並以“砍頭息”的行規強行在借款中扣減“中介費、上門費、手續費、首期利息”等費用,並約定高額利息,後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繼而採用暴力、威脅或其他軟暴力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形成了典型的“套路貸”犯罪模式。

作案手段一:搶劫

2018年11月26日,王某洪向被害人徐某貸款人民幣(下同)2000元,並簽訂5000元的借款合同,扣除首期利息(即“砍頭息”)後實際借給徐某1600元。2018年12月2日,王某洪再次向被害人徐某貸款1000元,並簽訂2000元的借款合同,扣除首期利息後實際借給徐某800元。雙方約定10天一期,每期按借款金額的10%支付利息,逾期支付利息則按照合同賬面金額催收,兩份借款合同均未約定還款時間。

2018年12月27日晚,王某洪以被害人徐某逾期未還息為由,要求其償還6000元的債務,並糾集被告人陳某偉、陳某傑、陳某森、李某,強行將被害人徐某從清遠市清新區太平中學附近帶到太平鎮秦皇水庫旁,對徐某進行恐嚇、毆打,致其皮膚挫傷,直至通過微信將被害人徐某湊到的6000元轉走後才將其釋放。

作案手段二:脅迫女性拍裸照作擔保

2019年1月20日,王某洪向被害人小羅(化名,女,案發時十六週歲)貸款5000元,並簽訂10000元的借款合同,扣除砍頭息後實際付給小羅3500元,約定7天一期利息為500元。王某洪為確保小羅按期支付利息,要求小羅拍攝裸照作為債務擔保,小羅無奈被帶到賓館內拍攝裸照。

2019年2月9日至2月13日期間,王某洪等人以小羅逾期未還息為由,要挾其償還10000元債務,否則散佈其裸照。之後又多次到小羅家裡,威脅其父母為其還債。小羅父親無奈為其還款5000元。

作案手段三:尋釁滋事

2019年1月9日,王某洪向被害人陳某貸款5000元,並簽訂借款金額為10000元的借款合同,扣除砍頭息後實際借給陳某3650元。2019年2月1日21時許,王某洪以陳某逾期未還息為由,糾集同夥竄到陳某家中追債,後又將陳某帶到清新區某小區附近進行談判,期間恐嚇被害人不還債就扔其到筆架山,被害人無奈還款6000元。

2019年1月初,王某洪向被害人林某貸款5000元,並簽訂10000元的借款合同,扣除砍頭息後實際借給林振偉3500元。2019年1月中旬至2月初期間,王某洪以被害人逾期未還息為由,糾集同夥竄到被害人位於清城區石角鎮的住宅門口和位於龍塘鎮鄉下的住宅門口,張貼印有被害人照片及“欠債還錢,還我血汗錢”字樣的大字報,並在門前牆壁上噴紅油漆,逼迫被害人還款。

清新區法院查明,此後,該犯罪集體又多次以上述手段放貸和追收貸款。被告人陳某偉、孟某彬、賴某安等人除了參與犯罪集團實施的非法放貸及催收債務行為以外,還存在自行向他人非法放貸或接受他人委託非法催債的行為。

清新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查明事實、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結合在被告人處起獲的大量作案工具可見,上述被告人在長期的放貸及催收債務過程中,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洪為首,被告人陳某偉、孟某彬為骨幹,被告人賴某安、陳某通、陳某森、李某、陳某傑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犯罪集團,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犯罪。

最終,清新區法院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洪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陳某森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一個月,並處罰金12000元;被告人陳某偉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元;被告人賴某安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1000元;其餘六名被告人均被認定觸犯多個罪名,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記者】賀歡

【通訊員】劉盛雄

【作者】 賀歡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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