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處罰,不是反思自身的違法行為,而是採取在朋友圈辱罵的方式來洩憤,為法律所不能容忍。近日,衡水市一女子就因在朋友圈辱罵交警造成惡劣影響,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處罰。
事件回顧
11月15日,一名女子將車停在非機動車道被交警貼條,看到違法告知書後,其在微信朋友圈用多個帶有侮辱性的字眼對交警進行辱罵,隨後其朋友圈截圖被大量轉發,引來社會廣泛關注,影響惡劣。在隨後勝利西路派出所的偵查工作中,違法人員息某被成功鎖定,最終,息某因自己一時痛快,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交警提示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網絡言行同樣
要負法律責任
對於惡意辱罵執法人員的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堅決維護執法人員執法權威
和國家法律尊嚴!
(衡水交警微發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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