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檢察院“四心”工作法護民企發展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0日訊“涵江有很多華僑和企業,我們堅持做民營企業的護心人、暖心人、知心人、交心人。”11月14日,莆田市涵江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黃成華對記者說道。近年來,涵江區檢察院自覺把涉民營企業和僑資企業檢察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主動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發展,並從中總結出“四心”工作法,不斷提供優質的檢察服務產品,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打擊犯罪

做民企的“護心人”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的詐騙數額遠遠不止2.4萬元,請檢察機關依法調查核實,挽回我們公司的經濟損失。”2018年4月27日,莆田市涵江區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誠懇地向經辦案件的檢察官表達訴求。

據介紹,被告人劉某某是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項目原負責人,其多次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採用偽造材料、虛構事由等方式,騙取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將款項匯入其個人賬戶。審查起訴期間,涵江區檢察院承辦案件檢察官周雪萍主動、充分聽取了兩家被害公司的意見,結合案件審理情況,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最終認定劉某某的詐騙數額達9.2萬餘元並依法提起公訴。2018年12月10日,經法院審理,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將案件精細化處置,得益於涵江區檢察院的一案一卡機制。黃成華介紹,自2019年4月8日起,涵江區檢察院將過去併案處理的案件作類化、細化處理,優化辦案程序,在受理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案件時,專門加蓋“涉民企”藍章標註,承辦檢察官依據辦案程序及辦理節點,及時將相關審查情況層報有關領導,做到涉民營企業和僑資企業檢察工作有部署、有組織、有落實,積極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

寬嚴相濟

做民企的“暖心人”

“感謝檢察機關給我和公司這個機會,這樣我們公司還可以正常運營,不至於受影響。今後我們一定加強學習並認真遵守相關法律政策,讓公司合法有序健康發展。”多年前,得知涵江區檢察院經過審查決定不起訴自己時,池某某在感受到寬嚴相濟的處置方式後滿懷感激。

原來,池某某是某路橋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場站建設總負責人,該項目未經林業部門審批就擅自佔用林地19.6畝。涵江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此項目佔用林地確實觸犯了法律規定,但其用途是為了高速公路建設,並非用於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且案發後涉案單位向業主上報臨時用地申請,並支付租金,池某某主動投案自首,涵江區檢察院遂依法對該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池某某作不起訴處理。同時,該院建議公安機關對被不起訴單位非法佔用林地依法從輕進行林政處罰,有效保障了此項目的正常運營和高速公路的正常施工,案件處理達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涵江區檢察院對於涉及民營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的輕微刑事案件,始終秉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司法理念,增進企業對司法文明和法治進步的認同感、獲得感。

主動作為

做民企的“知心人”

此外,涵江區檢察院提倡主動將法治知識送進企業,積極開展與民營企業的宣傳互動。

據該院近日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該院法治宣傳小分隊深入轄區民營企業開展法治教育講座4次,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守法用法、健康發展。同時,檢察院還聯合工商聯分別深入福建華佳彩有限公司、江口鎮電商創業園等多家民營企業,走訪瞭解企業發展困難,主動提供法律諮詢。

聯合監督

做民企的“交心人”

“我們20多個民事訴訟案件執行款歷時幾年至今無法到位,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營,請求檢察機關協調解決。”6月14日,一民營化工企業負責人懇請檢察官儘快幫他們解決“執行難”問題。

對這一老大難問題,涵江區檢察院與涵江法院溝通聯繫,聯合開展涉民營企業民事訴訟案件執行專項清理行動,加大打擊惡意拖欠款項、轉移財產、拖延執行等行為。目前,涵江法院已執行到位款項達十幾萬元,並對2名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專項執行工作正在持續開展中。

(本報記者 莊然 通訊員 黃成華 劉曉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