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自貢退役士兵可以接續社保 12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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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等文件要求,自貢市已於今年8月全面啟動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接續工作。

社會保險補繳由退役士兵提出申請。

市、區(縣)、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為受理點,統一受理退役士兵保險接續申報。

一、基本要求

(一)適用對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

(二)適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見》施行前,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和欠繳、斷繳情況進行參保和補繳。

(三)補繳時長

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補繳免收滯納金;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延長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

201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首次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一次性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二、申請辦理

(一)申請時間

2019年12月31日截止,申請後逾期未辦理完畢的可以繼續辦理,但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請。

(二)申請材料

1.入伍批准書或應徵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主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2.退出現役登記表(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申請人經公證的委託書,同時提供被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相關繳費記錄,如在多個地區參保的,須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單等繳費記錄憑證。

三、繳費

退役士兵參加社會保險繳納費用,原則上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原單位已不存在或繳納確有困難的,由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補繳;上級主管部門不存在或無力繳納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申請財政資金解決。政府補繳年限不超過本人軍齡。

重要通知!自貢退役士兵可以接續社保 12月底截止

四、申請程序

申請材料準備齊全後,向市、區(縣)、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受理點進行申請。

市、區(縣)諮詢電話

自貢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2121726

自流井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2106141

貢井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3302671

大安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5107877

沿灘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5539319

富順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3260692

榮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0813-8782223

高新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0813-8213062

編審:羅懷成 楊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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