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吸毒一週後就查不出來了?內蒙古2男子吸毒10天后尿檢呈陽性被罰

  中新網內蒙古新聞11月20日電 (奧藍 石斌)“吸食毒品一般會在人體內停留1到7天。因個體存在差異、且長期吸食毒品,這個停留時間可能會變長。但10天的確比較少見。”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某廠礦2名工人因10天前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查獲並依法行政處罰。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派出所王姓所長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如是解釋說。

  據瞭解,此前當地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廠礦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大檢查行動。通過走訪群眾瞭解到,某廠礦工人曾某、姚某有疑似吸毒行為。

  民警當場對2人進行了尿檢並發現其尿液均呈陽性反應,遂將其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審訊,曾某、姚某起初認為自己吸食毒品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便抱有僥倖心理百般抵賴。但面對鐵的證據,經民警反覆做工作後承認了10天前在巴彥高勒蘇木(鄉鎮)一處便道旁吸食毒品安鈉鉀的違法事實。目前,2人均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同時警方也呼籲,每個人都要從自己做起,遠離毒品,珍愛生命。(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