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農民有望當股東、享分紅,農村實現4大突變

如果有人問你,農村集體資產是什麼?你村有多少?你能分多少?長期以來,相信在大多數農民心裡始終是一筆“糊塗賬”。 按說,集體資產集體所有,應該是“人人都有份”,但事實上似乎又“個個不沾邊”。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就是針對目前許多農村地區,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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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把“荒山禿嶺、坡塘灘塗”都給確權到戶、量化折股,也許你會懷疑,甚至還說風涼話。可是,就是這試點之初不被大多數老百姓關注的改革,現在在河南全面開展。

當“集體資產變股權、普通農民當股東”的標語貼到牆上,鄉村幹部進家入戶宣講解釋改革的好處時,也許農民朋友才會漸漸明白,原來這不是個小事,是和咱普通農民利益密切掛鉤的大事,然後你就會動心的。如果你們村還沒有開展或者現在正在開展,不妨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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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是全村人的事,需要全村人共同商議,好的經驗做法是堅持“原始股——尊重歷史;基本股——照顧現實;勞齡股——考慮貢獻;村齡股——政策普惠;特色股——兼顧公平”的股權設置原則,不然老百姓是不會心服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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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制度改革,通過先前的試點看,改革的效應是顯而易見的。據瞭解,改革方案要求“今年年底,河南省60%以上行政村將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20年,全省整體完成改革,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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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明年,河南農民有望當股東享分紅。農民成了村集體資產的股東,有了分紅,村民們參與集體土地經營管理的積極性就會調動起來了,種什麼?怎麼種?大家夥兒就會關心,或許以前沒人過問的荒地坡塘也會成為村民眼裡的香餑餑。

實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什麼好處呢?筆者認為,改革之後河南農村將實現4大突變:

2020年,河南農民有望當股東、享分紅,農村實現4大突變

1、喚醒農村沉睡的資源,村集體開始有了明白的財富積累

村集體資產通過股權折股量化後,可以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將股權進行集中管理、規模經營,可以解決集體經濟組織、經營、分配、管理等一系列問題,能有效盤活村內土地資源,激發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實現農村資源資產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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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活農村經濟新活力,有證在手農民放心土地入股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自家庭聯產承包制改革以來最深刻的一場農村變革。它將推動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進而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以前都說集體資產是大家的,憑什麼呢?沒有憑證心裡不踏實。現在好了,有證在手土地可以入股,集體資產量化到人。有了股東代表證書,有了集體資產股權證,農民就是在外邊打工心裡也安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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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調動農民發揮主體作用積極性,促進了村民增收致富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破除了過去農民對集體資產抽象共有的局面,形成了農民真正所有、人人享有的事實,實現了農民作為股民對村集體資產的佔有權和收益權,每年年終的分紅收入讓農民收入實現了穩定。同時,村民還可以通過流轉土地獲得租金收入,通過在合作社參加勞動獲得工資性收入,有效拓寬了村民的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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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強了村民主人翁意識和村集體凝聚力。通過改革,建立了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農村經濟社會管理的參與度、決策力明顯增強,合作社引入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由股民選舉形成“三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增強了村民對集體經濟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決權、監督權,使村民在民主權利上更有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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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不僅可以不斷實現和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而且還可以不斷髮展壯大集體經濟。真正通過改革使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民的錢包不斷地鼓起來。同時,集體的資產積累、集體的經濟收入也會逐步增加,集體組織為農民群眾服務的能力不斷地增強,進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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