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嚴交規”實施半月後,嚴查機動車變更車道不打轉向燈等

南都訊 記者邱墨山11月19日,“史上最嚴交規”—《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正式實施半個月後,深圳交警組織警力再次開展“規範打燈變道”專項行動,嚴查機動車變更車道不打轉向燈等違法行為。

深圳“最严交规”实施半月后,严查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等

新規中規定,對變更車道、轉彎、靠路邊臨時停車前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行為,給予罰款300元、記1分的處罰。除此之外,對一次變更到不相鄰車道,同時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擇一重處罰,即按一次變更到不相鄰車道進行處罰,處500元罰款。

深圳“最严交规”实施半月后,严查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等

司機有時還是會忘記規範打燈

本次專項行動共安排204個整治組(路面整治和視頻抓拍崗),採取現場執法和非現場執法的方式在各轄區主幹道交叉路口對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亂變道的違法進行查處。

在福田保稅區富強路和益田路東西方向看到,右轉彎車道仍然有一些車主被現場交警執法抓到沒有打右轉向燈,按照新條例規定給予車主處罰。司機表示現在已經開始注意要變道打燈了,轉彎有時候會忘記。交警提醒要儘快養成轉彎和變道打燈的良好駕駛習慣。

全市的打燈率對照上週有明顯上升

深圳交警通過各轄區交警在路口隨機抽樣,選取11個路口的轉彎位置開展半小時打燈車輛數據統計,經過路口的總車輛為910輛,打燈車輛為802輛,打燈率為88.13%,較之上週的五成左右,有明顯的上升。(詳見表格)

深圳“最严交规”实施半月后,严查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等

在福田大隊指揮分中心的視頻抓拍崗法,交警正通過操作監控抓拍到石廈北二街路口的違法車輛,有一輛右轉彎的灰色奧迪沒有按照規定打轉向燈,被拍攝後錄入違法系統,按照新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據崗位民警介紹,今天視頻大概200輛車經過路口的情況下,打燈的車輛有170輛左右,而上週新條例剛剛開始實施,打燈車輛大概只有五成左右,變化還是非常明顯的。

轉彎車道無需打轉向燈是錯誤認知

下午3點左右,南都記者在保稅區富強路和益田路東西方向看到,右轉彎車道有車主被現場交警執法抓到沒有打右轉向燈,按照新條例規定給予車主處罰。一輛黑色廣本轎車車主提出他一向以為在轉彎車道上,是不需要打轉向燈的。

深圳交警對此回應稱,考駕駛證的時候課程規定轉彎、變更車道必須打燈,否則駕考不可能通過。在現實生活中,轉彎、變更車道打燈也是為了給其他車輛恰當的提示,歸根結底還是為了自身的行車安全,所以打燈是必要的,在轉彎車道不需要打轉向燈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交警提醒司機按規定使用轉向燈

深圳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在轉彎、變更車道、臨時靠邊停車時,必須按照規定打轉向燈,不按規定打轉向燈將按照新特區條例給予相應的處罰。

深圳交警表示,轉向燈的正確使用是保障行車安全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夜晚行車的時候,變更車道或者轉彎不打轉向燈是非常危險的,發生事故通常就是一瞬間的事情。在轉彎、變更車道、臨時靠邊停車時,打轉向燈是給予其他車輛信號,提醒別人注意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其他車輛靠的太近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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