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襲,IP改編起紛爭,版權保護淪為碰瓷藉口?

《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襲,IP改編起紛爭,版權保護淪為碰瓷藉口?

近年來,無論是電影、網劇還是電視連續劇,都藉著“IP熱潮”一路順勢而上,佔據影視市場。

隨著越來越多因改編“IP”而大火的劇出現,許多影視創作者也有了“得IP者得天下”的心理,資本也對IP改編趨之若鶩。

在“IP熱潮”的背後,除了企圖通過熱門IP快速獲利的資本之外,還有許多因IP授權混亂而引起的紛爭。

《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襲,IP改編起紛爭,版權保護淪為碰瓷藉口?

《烈火英雄》因被告抄襲惹爭議

除了前段時間大火的《少年的你》飽受融梗抄襲評論以外,此前廣受好評的《烈火英雄》,近日也因被告抄襲而引起非議。

11月10號,北京市海淀法院在微博發佈了一則信息,表示李某某以抄襲為由將《烈火英雄》及8家電影出品發行方上訴至法院。

李某某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係的等諸多方面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襲,IP改編起紛爭,版權保護淪為碰瓷藉口?

面對李某某起訴一事以及網上的抄襲非議,《烈火英雄》的出品方在微博回應,稱電影參照真實發生的“2010年7月大連市保稅區輸油管發生爆炸”事件,劇情改編自鮑爾吉▪原野的《最深的水是淚水》。

據瞭解,此劇在2016年12月就獲得了作者的電影改編與攝製權授權,博納影業公司及相關出品方擁有該作品全部版權。

博納影業公司還表示《烈火英雄》在2017年9月份確定由於勇敢為電影編劇,2018年1月電影劇本完成創作,2018年10月份開始拍攝,2019年4月份的時候報國家電影局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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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烈鳥》作者上訴抄襲,存在疑點

據網上了解,告《烈火英雄》抄襲的李某某,表示自己2018年開始在網上撰寫並連載展現真實消防員工作和生活的長篇小說《火烈鳥》,2019年7月正式出版小說。

在電影《烈火英雄》在影院上映後,其經過對比發現,影片所表達內容大量抄襲、剽竊自己的作品《火烈鳥》。

雖然原告李某某列舉出了具體的時間,但是經過仔細對比可以發現李某某所說的《火烈鳥》2018年開始創作的時間,要比《烈火英雄》2017年9月開始創作的時間要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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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烈火英雄》的編劇表示自己在2017年時就完成了大部分創作,2018年春節之前敲定劇本大綱,由此可以看出《火烈鳥》與《烈火英雄》在創作時間上存在疑點。

《烈火英雄》的導演表示,自己是忠於創作的人,十分尊重原創、尊重創作的權利,《烈火英雄》電影是真實發生的事,不需要去抄一本書,此外導演在某採訪中還展示了最初的劇本截圖。

目前關於《烈火英雄》被訴抄襲一案還審理中,是否抄襲還需等法院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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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IP改編屢見不鮮,由於內容產業涉及的利益鏈較多,市場過於追逐有大影響力的IP,於是出現IP拆分授權過多授權凌亂情況。

IP已從過去單線授權、零星開發,走向貫通全娛樂產業的鏈狀、網狀新業態,但雜亂無序的IP版權售賣、轉賣、囤積,很難實現IP資源合理配置。

其次中國IP市場的版權歸屬、交叉授權等方式混亂,使得企業間版權糾紛越來越多,授權和維權存在許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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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維護逐漸演變成抨擊者和碰瓷者的藉口

雖然近年來,隨著人們對於知識產權越來越瞭解,大眾對於原創的保護與維權也開始重視起來,但是伴隨著IP改編成影視的情況增多,隨之而來的抄襲指控也逐漸成為常態。

有些人開始藉著維權一事盲目的抨擊,還有些人藉著維權藉口去碰瓷正常授權拍攝的影視作品。

由於不排除某些指控是為了蹭熱度或利益存在衝突,所以作品是否構成抄襲,需要經過司法的判斷。正確的維權值得學習,但是無端的抨擊和指控會對優秀的影視作品帶來打擊,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這期的“烈火英雄被告侵權案”就講到這裡,酷小二會不定期更新更多有關商標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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