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劉福明批示肯定興隆縣法院訴前調解工作

近日,興隆縣法院撰寫的《興隆縣法院構建“1+4+14”訴前調解模式全力推進“一站式服務”》被承德市政法簡報刊載,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劉福明作出批示:“請憲海同志總結,推廣興隆法院的做法,切實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憲海批示:“請轉發至各基層院,各院要學習和推廣興隆法院的經驗,合理配置人員;結合中院即將下發的《建立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切實提高解決糾紛和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

2018年以來,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興隆縣法院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全力推進“兩個一站式”建設,立足縣情及法院工作實際積極探索構建“1+4+14”多元化糾紛矛盾化解大格局,整合糾紛化解資源、創新糾紛化解方式,實現快速解決矛盾糾紛、減少群眾訴累和訴訟成本,簡化訴訟程序、減輕法官辦案壓力、提升辦案效率的良好效果,打造出了具有“興隆特色”的訴前調解新品牌。

興隆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謝孟水錶示,劉福明院長對興隆縣法院訴前調解工作的肯定既是鼓勵又是鞭策。今後,興隆縣法院將凝心聚力,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鞏固成果、總結經驗,形成職能分明、人盡其才的調解隊伍體系,不斷提升化解矛盾、服務群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全市法院提供可借鑑、可複製的工作模板,為建設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做出新貢獻。(通訊員 王菲 殷子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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