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凱瑞處罰書已經下達 受損股民可啟動訴訟程序

11月18日晚間,*ST凱瑞公告稱,公司於2019年11月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違規事件終於塵埃落定。值得關注的是,證監會處罰決定書下達僅用時四個月,而對於投資者而言,向公司索賠可以正式開始。


經查明,*ST凱瑞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凱瑞德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十項關於上市公司在發生重大訴訟時應當立即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的違法行為。凱瑞德在《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半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重大訴訟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關於“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

根據以上事實,證監會決定:一、對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 二、對吳聯模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 三、張彬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四、對劉書豔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的罰款; 五、對謝曙、張林劍、趙偉、饒大程、程萬超、劉滔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的罰款。

投資者索賠啟動: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證券法規定,同花順維權平臺沈張強律師認為可索賠條件為:

在2015年8月26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17年12月20日收盤時仍有持股的受損投資者可登記索賠。

*ST凱瑞處罰書已經下達 受損股民可啟動訴訟程序

*ST凱瑞還涉嫌關聯交易被證監會擬處罰

2019年8月18日,*ST凱瑞發佈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證監會查明,2014年12月,*ST凱瑞將全資子公司淄博傑之盟商貿有限公司100%股權以117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浙江億富實際上系與*ST凱瑞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吳聯模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同時,*ST凱瑞還存在違規核銷應付賬款致使信息披露虛假和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違規事項。證監會擬決定,對上市公司頂格處罰,吳聯模禁入證券市場五年,相關責任人被處罰。

根據證券法規定,同花順維權平臺沈張強律師認為可索賠條件為:

在2014年12月3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16年10月31日收盤時仍有持股的受損投資者可預登記索賠。

維權小貼士:最終以人民法院認定的索賠區間為準。)

*ST凱瑞處罰書已經下達 受損股民可啟動訴訟程序

索賠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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