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申請的商標也被駁回了,原因就在常說的顯著性

商標駁回在商標註冊流程中是十分普遍的,有因為商標構成近似被駁回、也有違反絕對禁用、禁注條款的、還有會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駁回原因五花八門,有些甚至讓人哭笑不得。

近日,由中央電視臺申請的漢字商標“經典詠流傳”也被曝遭遇商標駁回,原因是該商標為日常宣傳用語,缺乏顯著性,複審之後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中央電視臺申請的商標也被駁回了,原因就在常說的顯著性

看來中央電視臺在申請商標註冊時也不可避免商標駁回的窘境。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來一探究竟。

據瞭解,《經典詠流傳》是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和央視創造傳媒有限公司聯合制作推出的文化音樂節目,由撒貝寧擔當主持人。

2018年2月16日,《經典詠流傳第一季》在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首播,2018年4月21日收官。隨後,在同年6月份,該節目獲得第24屆上海電視節白玉蘭獎綜藝單元最佳季播電視節目獎。2019年1月28日,《經典詠流傳第二季》再次開播,至2019年5月11日收官。

在取得不錯的節目效果之後,中央電視臺於2018年11月14日提交了“經典詠流傳”商標註冊申請,指定使用於在第9類、16類-文化用品、35類、38類、41類、42類。

而根據商標局網站上查詢到,其他人也有申請註冊“經典詠流傳”商標,不過目前都處於無效狀態。

中央電視臺申請的商標也被駁回了,原因就在常說的顯著性

然而,2019年9月,中央電視臺陸續收到“經典詠流傳”商標駁回複審決定書。商標局經複審認為,申請商標漢字“經典詠流傳”為日常宣傳用語,使用在指定的電視文娛節目、演出製作、書籍、照片(印製的)等複審服務上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相關公眾不易將其作為商標加以識別,不能起到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已構成《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情形。因此,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值得一提的是,第“34654235A”商標註冊成功,核定使用於第16類的報紙、新聞刊物、期刊、雜誌(期刊)等商品服務方面。

中央電視臺申請的商標也被駁回了,原因就在常說的顯著性

大家應該可以注意到,該商標註冊號後面還有一個字母“A”。

這是因為在2015年《商標法》修改後,新的《商標法》允許在商標部分駁回時進行分割。也就是說,中央電視臺申請的“經典詠流傳”商標在第16類時,選了印刷品、書籍、報紙、照片(印製的)、海報、宣傳畫等多個小類。審查的時候,只審定了1606類的報紙、新聞刊物、期刊、雜誌(期刊),其它的商品小類都予以駁回了。在商標駁回複審期間,可以分割開來,先拿到批准的商品那一部分的商標註冊證。

另外,商標查詢時,可以直接輸入原商標號,不用輸入A,就會查到兩個結果哦。如果商標複審成功,這個商標就會有兩個商標註冊證。遺憾的是,目前中央電視臺複審失敗,拿回商標的可能性有點懸。

商標顯著性

顯著性是商標的核心概念,是商標的靈魂,商標具備顯著性有利於消費者認牌購物、擴大商標知名度,從而為商標價值打下良好的基礎。

那麼什麼樣的商標會被認為缺乏顯著性呢?

除了《商標法》第十一條中規定的外,其他哪一些商標會被認定為缺乏顯著性:

1、過於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

2、過於複雜的文字、圖形、數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組合;

3、一個或者兩個普通表現形式的字母;

4、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數字;

5、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裝、容器或者裝飾性圖案;

6、單一顏色;

7、表示商品或者服務特點的短語或者句子,普通廣告宣傳用語;

8、本行業或者相關行業常用的貿易場所名稱 、商貿用語或者標誌;

9、企業的組織形式、本行業名稱或者簡稱;

10、僅由電話、地址、門牌號等要素構成;

11、常用祝頌語、廣告語等等。

中央電視臺申請的商標也被駁回了,原因就在常說的顯著性

什麼樣的商標才具備顯著性,主要需做到以下三點:

1、商標標識要具有可識性

不能使相關公眾將某一標識作為商標予以識別的標識不可能發揮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2、商標標識要具有獨創性

需要強調的是這裡“商標的獨創性”是指商標標識本身具有的顯著性,有顯著性的商標不一定具有獨創性;

3、商標標識要和具體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務相結合

通常認為,當標識表示的含義與商品屬性關聯性最弱時,商標的顯著性最強,反之則顯著性最弱。

如果你申請的商標因為“不具備顯著性”而遭到駁回,也不要太過擔心。商標顯著性是處於動態演變中的,隨著商標權人使用行為的變化而變化!只要有相應的證據,能證明你的商標經過使用已取得商標顯著性,還是有機會順利挽回你的商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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