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企业主“出借”6500余万,找人与自己打官司

 公司董事长主动提供千万元的“借条”,找人与自己打官司,让自己的公司背上巨额债务——这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事情,背后其实藏着一连串的虚假诉讼。近日,因涉嫌虚假诉讼罪的钟联(化名)被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所涉的3件虚假诉讼的民事调解,也经绍兴市检察院抗诉后,被法院裁定予以撤销。

  虚构借条为自己“设套”

  2008年11月,名下有多家纺织公司的企业主钟联在朋友推荐下,购买了该朋友百分百持股、位于杭州一家置业公司40%的股权,并成为该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9年至2012年,因置业公司经营需要,钟联又通过其名下的4家纺织企业,陆续借款给置业公司4000余万元。

  2011年11月,置业公司陷入一场官司纠纷。一家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2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法院判决要求置业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共4371.5万元及相应利息。

  与此同时,置业公司债务缠身,至2012年对外债务总计达1亿多元,公司名下的多套未出售商品房因多起民事纠纷均被法院查封,且公司账户里已没有流动资金可供使用。至此,钟联意识到其名下4家纺织公司借给置业公司的借款利息已经很难收回。

  为了拿回这些钱,钟联利用其担任置业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串通梁明、赵水、林梅(均化名)等3人,伪造置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别向他们借款的借款协议书3份,虚构他们与置业公司存在借贷关系,以便从置业公司现有资产中套取资金来偿还自己名下4家纺织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为让“借款”更加真实,他们还通过多次循环转账的方式,最终形成林梅分19次汇款给置业公司2660.42万元、梁明分5次汇款1872万元、赵水分21次汇款1978万元等银行流水记录。

  债务金额高达1.6亿元

  2012年8月,梁明、赵水、林梅3人分别持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置业公司,要求其归还借款。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置业公司归还3人借款共计6510.42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后来,置业公司未依约还款。

  后来,钟联还授意梁明等人以置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置业公司破产清算。经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后,确认置业公司与梁明等3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多年下来的债务金额已高达1.6亿元。

  2017年5月,由柯桥区检察院牵头,会同柯桥区公安分局制定了虚假诉讼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并设立专门联络办公室。

  2018年7月,建筑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置业公司与梁明等人涉嫌虚假诉讼,导致建筑公司等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影响。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柯桥区检察院第一时间通过信息通报制度获悉案件线索,初步研判被举报人所涉民事调解书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

  之后,柯桥区检察院通过调阅原审案卷,对报案人提供的内容以及银行流水资料进行溯源式分析研判,发现梁明、赵水、林梅3人并不具备一次性出借上千万资金的经济实力,且在案涉借条载明借款日后一周内,3人银行账户先后收到钟联所属4家公司的6510.42万元转账款,存在故意制造银行流水涉嫌虚假诉讼可能性较大。

  检察院提起抗诉

  针对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涉案人员较多、存在串供风险等实际情况,柯桥区检察院随即成立由民事检察、刑事检察组成的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柯桥区检察院认为,梁明等人与钟联恶意串通,虚构诉讼主体、借贷事实,以伪造的借款协议书和银行流水记录作为证据起诉,通过法院调解实现非法目的,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情形,应当由检察机关依职权进行监督,该院依法向绍兴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2018年11月,绍兴市检察院收到柯桥区检察院的提请抗诉后,经检察官联合办案组的调查核实,先后向绍兴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认为该案系钟联等通过伪造借条、人为制造银行转账凭证手段恶意提起的虚假诉讼案件,原审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应当予以撤销。2019年8月,绍兴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民事调解书。

  近日,柯桥区检察院依法对钟联等人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