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拆遷被認定為違建不補償,還斷電斷水斷路我該怎麼辦?

在拆遷過程中,經常被大家問到的就是補償低的問題,關於拆遷補償全國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政府隨意定價,導致了巨大利益的產生,為了其中的巨大利益,在拆遷時,拆遷方經常會對被拆遷人進行打壓,其中最為常見的就是斷水、斷電、斷路的情況,那面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北京拆遷徵收團隊帶您以案說法,僅供參考。

廠房拆遷被認定為違建不補償,還斷電斷水斷路我該怎麼辦?

案情簡要:

2006年1月,耿某與王某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約定耿某承租王某果樹地用於廠地使用,租賃期限為20年。2017年,耿某所租賃的土地要進行徵收,該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辦事處認定耿某廠房為違法建築,先後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拆除決定書》,並對耿某的廠房進行了斷水斷電的行為。

辦案掠影:

律師接待了耿先生,針對耿先生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為耿先生進行了分析。首先,針對於違法建築的認定主體並不合法,《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進行處理,違法建築的認定部門應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所以該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辦事處不享有違法建築的認定權。其次,兩個機構進行斷水斷電的行為也是違法的。通常情況下,相應的水、電由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公司負責,非特殊情況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能進行斷水、斷電的行為。聽了律師的解析,耿先生決定委託律師進行維權。

廠房拆遷被認定為違建不補償,還斷電斷水斷路我該怎麼辦?

徵收拆遷律師團隊根據多年的經驗,覺察出該拆遷項目十分緊急,針對其斷水斷電行為首先向公安部門報案,對違法斷水斷電的行為進行查處,但公安機關並未進行處理,遂即根據耿先生出具的土地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廠房照片、當時的繳費收據、報警記錄,針對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進行了行政訴訟,確認其違法。而後又對電業及自來水公司進行發送律師函並對通話進行了錄音,得知是村委會進行了斷水斷電的違法行為,根據現有證據,律師提起了侵權訴訟,最終恢復了相應的供水及供電。

拆遷律師提示

一旦面臨拆遷時被斷水斷電,首先要確定是否是因為拆遷行為導致的,根據辦理多年的拆遷徵收的經驗來看,解決此類問題的最佳方式是複議和訴訟相結合的辦法來解決,所以在拆遷時被斷水斷電的時候,要儘快的尋找最佳的解決途徑,諮詢專業的拆遷徵收律師,以免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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