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澗西區檢察院】辦一案治一片

  今年4月,未滿14週歲的女孩楊某在某小區樓下遇到酒後的王某(案發時未滿18歲)。王某將楊某拉到一邊,讓楊某與自己的朋友送自己回家。到家後,王某的朋友離去,王某強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

  案件移送到澗西區檢察院後,辦案檢察官發現,楊某不敢將此事告訴家人,而是告訴了同學。同學將此事報給老師,老師、家長隨後報警。案發後,有的學生在校內QQ群肆意散播楊某受侵害的信息。

  辦案檢察官馬上聯繫偵查機關,瞭解事態的嚴重程度,同時要求對通過網絡肆意散播他人隱私及案件信息的情況,及時予以制止。隨後,該院與區教體局共同制定了《關於共同做好防範校園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的實施方案》。在此方案內,針對辦理此案時發現的校方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並明確了老師得知學生受侵害後的正確處理辦法,以更好地保護未成年在校生的心理、生理安全,避免二次傷害,更好地幫助他們從受侵害的陰影中走出來,迴歸校園。

  該院在辦理教師涉嫌性侵學生及校園安全等案件時,注重挖掘個案背後教育部門存在的問題,對轄區內個別學校及校外教育機構教職員工隊伍管理不嚴格、對學生的法治教育缺位、未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等問題,及時與教體局、相關學校等領導溝通,並向教體局、相關學校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澗西區教體局向該院反饋了工作方案,相關學校對該院的檢察建議高度重視並積極整改,切實採取措施預防和減少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共同營造純淨、和諧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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