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協網絡維權第一案終落槌

北京高院駁回知網再審申請

文著協網絡維權第一案終落槌

發佈時間:2019-11-21 13:03 星期四

法制網訊 記者張紅兵 歷時兩年多,歷經一審二審及再審程序的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訴《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有限公司、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知網”)案,終於落槌。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知網的再審申請。

著名作家汪曾祺系文著協會員,文著協作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經汪曾祺先生繼承人授權,有權對汪曾祺先生所有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關事宜,進行集體授權管理和維權訴訟。兩年前,文著協發現知網未經授權,通過電子化複製,將刊載有汪曾祺先生創作的《受戒》作品的九個雜誌內容在知網公司經營的中國知網及全球學術快報手機客戶端(安卓系統、IOS系統)平臺上向公眾提供,並通過付費下載的方式獲取收益,侵犯了《受戒》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為此,文著協將知網訴至法院。經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兩級法院審理,法院認定,知網的行為構成侵權,進而判決知網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

但知網在履行判決書的義務後,仍不服二審法院的終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起再審申請。在再審申請的審查程序中,北京高院曾組織雙方高管進行調解,但終因雙方認識分歧無法彌合,調解失敗。針對知網提出的知網二公司是否構成共同侵權、知網是否應當承擔停止使用的法律責任、是否應當追加涉案雜誌作為被告、在網站與客戶端傳播作品是否為一次傳播行為、賠償額是否恰當等爭議焦點問題,北京高院進行了充分說理闡述,最後認定知網申請再審的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進而駁回了知網的再審申請。

文著協總幹事張洪波表示,文著協對北京高院的再審裁定書表示高度認同,該裁定書對於規範網絡環境下文字作品的合法傳播與交易模式、保障著作權人權益的實現、有效打擊知識資源共享平臺囂張的侵權氣焰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張洪波希望,網絡知識資源服務平臺應以本案為教訓,與文著協一道,發揮文著協作為我國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擁有豐富的作家資源和協調能力的優勢,共商作品授權解決機制,讓著作權人的權益得以充分實現,也讓作品在網絡環境下合法有序傳播,構建健康的網絡版權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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