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撕毀百萬名畫,父母遭追究賠償:錯其實不在孩子,在家長

熊孩子撕毀百萬名畫,父母遭追究賠償:錯其實不在孩子,在家長

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熊孩子又闖了大禍:

清代畫家任伯年的名畫《澹黃楊柳帶棲鴨》,在預展活動上,被“熊孩子”撕毀。整組作品價值約130萬至219萬人民幣,具體的賠償事宜還在協商中。

替家長“肉疼”之餘,我對藝術瑰寶遭到破壞感到深深痛心,畢竟再多的賠償,也無法讓這幅作品復原。

熊孩子撕毀百萬名畫,父母遭追究賠償:錯其實不在孩子,在家長

近年來,小朋友意外破壞展品的事件頻發,家長喜歡帶孩子去參觀一些名畫文物,出發點是好的:為了讓孩子開眼界、接受藝術的薰陶,但孩子天生愛玩愛探索,在這種特殊的場合,父母若不加以約束引導,就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

我們尊重孩子釋放天性,不盲目用條條框框來約束,但不代表連最基本的規則都不需要遵守。尊重孩子,把他們看作和我們自己一樣,是個享有同等決定權的人,但這樣的權利,不代表孩子可以為所欲為、不遵規守法,做自己想做的事。

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在《孩子:挑戰》一書說:“孩子生活在這個世界裡,需要學習尊重自然法則,孩子必須體會秩序和規則是自由的一部分,如果不守秩序,所有人的自由都會受到影響。”

而守秩序,也就是所謂的規則感。

1.什麼是規則感?

“規則感”是指做任何事的時候,要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和有序排列,無論遭受到怎樣的外力入侵,該遵守的規則,絕不會去輕易破壞。孩子的規則感由父母來幫助一點一點建立,規則感一旦建立,就不要輕易更改,這樣的規則感才穩固利於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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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孩子缺乏規則感的原因

孩子不懂得規則,絕大多都是因為父母一開始就沒有給孩子建立好規則感,導致孩子不知道自己行為的界限在哪裡,所以做什麼事都依著自己的性子來,缺少規則的約束。除了缺乏父母的引導,還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01、缺乏“自我分化”的能力

心理學家鮑恩曾提出一個理論,即“自我分化”,指的是個體能夠將理智與情感、自我與他人分開的能力。孩子是“自我分化”水平較低的個體,其行為只能依據情緒反應,在處理問題時極容易受情緒影響而缺乏理性判斷。

比如,很多家長帶小朋友出去玩時,他們都會提前告訴孩子,在餐廳不要大聲喧譁,不要隨便動別人的東西或不要破壞花花草草等。但實際上,當他們玩嗨了或見到新鮮的東西時,他們還是會忍不住大喊大叫或伸手去摸摸。

所以,在執行“規則”時,面臨的將是自己“想做”與“要做”的事情分開的能力,這時候,就需要有規則意識,讓他們控制自己的行為,適應社會需求。

02、父母本身缺乏規則意識

孩子的行為與父母的教育息息相關,當父母本身缺乏規則意識,孩子不可能會守規則。

上次在等紅綠燈時,旁邊站著一位媽媽帶著孩子,當時是紅燈,但因為路上沒車,這位媽媽一看趕緊抓起孩子的手快步橫穿過去。在她橫穿一半時,有一輛從她身邊飛馳而過,大家不由得替她擰了把汗。

媽媽本身不守規則,認為這樣做沒什麼不妥,導致孩子不知道什麼是規則,從而“隨心所欲”地“釋放天性”。

模仿是孩子的天性。美國作家鮑德溫說過一句話:孩子永遠不會乖乖聽大人的話,但他們一定會模仿大人。當一個孩子不懂何為規則,絕大多數是因大人未起到表率作用。

03、陷入“手錶效應”

心理學有個效應叫“手錶效應”,指的是擁有兩塊或者兩塊以上的手錶並不能告訴一個人更準確的時間,反而會製造混亂,讓看錶的人失去對準確時間的信心。

很多家長在教育孩子守規則的過程中,家庭成員對規則的態度沒有保持一致,即父母教育,但爺爺奶奶放任。之前對大寶說,回到家要把鞋子書包歸位、吃完飯要把碗筷拿到廚房,但每次放學都是爺爺幫他脫鞋子、放書包;吃完飯都是奶奶趕緊幫忙去收,當我告訴他們要讓孩子養成習慣時,他們總是說:不用,孩子還小,設那麼多條條框框幹啥?

對孩子若同時採用兩種不同的方法或兩個人同時指揮,會使孩子無所適從,從而難以培養正確的規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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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規則感對孩子的重要性

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說:生活有了界限和範圍,才會更規律。孩子也能對生活有預知和期待,從而感到愉快。

很多父母,在給孩子“立規矩”時可能或多或少會糾結過,想給孩子定規則又怕條條框框會限制孩子的自由探索,其實父母可能混淆了限制和界限二者的含義,只有父母給孩子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才能讓他們在安全的界限內得到更多的自由。

01、 帶來安全感

心理學家把孩子的安全感稱為人心裡的免疫系統,安全感是完善人格的基礎,對於一個孩子而言,安全感對他的成長至關重要。孩子對安全的獲取,第一來源於父母的陪伴,第二來源於環境。

父母的陪伴更多滿足於精神需求,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孩子對於安全感的需求不再僅限於父母,他們更多需要是心理需求。

比如,上幼兒園的小朋友,如果家長沒有及時教育他們與人相處的規則,導致孩子不善於與人相處,不懂得遵守幼兒園的規則,那麼不僅小朋友不喜歡他,老師也不會喜歡他。當發生這種情況時,他會非常苦惱,也會產生不安全感,所以,教會孩子守規則,其實是教會他如何融入社會,如何獲取更高層次的安全感。

02、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研究表明,優秀的孩子大多都具備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孩子自我管理能力是他們在人生道路上獨立的前提和基礎,如果孩子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他們會更好地適應新的環境,也可以幫助孩子建立自信,培養獨立的素質。

規則意識淡薄、不守規矩的孩子,其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對來說就不會太強,如果父母從小就注重孩子的規則意識培養,並逐漸引導孩子學會遵守規則,那麼當孩子進入學校或步入社會後,他們就會更願意遵守規矩和規章制度,自我管理和約束能力就會比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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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培養責任感

責任感從本質上講既要求利已,又要利他人、利社會,有了責任感才能感受到自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規則感的養成也是建立這三利之上,當孩子有了規則意識,他的責任感也會隨著加強,更會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

上次在超市看到一個媽媽帶了個5、6歲大的孩子購物,買完單時,把一大袋的零食玩具遞給孩子,說:“這些是你的東西,你自己提著。”孩子很自然地接過袋子,我看孩子身上背了個小雙肩包、肩膀挎著個小水壺,現在又擰了個袋子,可謂“全副武裝”。給孩子設立規則:“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除了讓他們懂規則外,還可以幫助他們責任感的建立。

04、可以讓孩子更好地融入社會

父母一定要教育孩子建立並學會遵守社會規則,因為這是孩子融入社會的一道大門,也是周圍的人接納孩子的第一步,如果行為不文明,毫無規則意識,不僅會受到別人的排斥,孩子也很難去適應這個社會。

而為了讓孩子更好地融入集體,就要對孩子的行為進行適當的約束,並告知孩子一些集體生活的規則。

比如,想玩其他小朋友的玩具需要得到他人的允許;玩遊戲需要遵守老師的要求並遵守秩序;玩滑滑梯或盪鞦韆時要講究先來後到並排隊輪流玩等。當孩子明白遵守規則的重要性後,不管在什麼地方,孩子都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行為,也更好地融入社會。

規則意識及執行規則的能力是孩子適應社會極其重要的內容,它是孩子學習、生活的基礎與保證。父母要讓孩子懂得規則的重要性,除了讓孩子守規則,還要尊重孩子,讓他們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從而更自覺、主動地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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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怎樣培養孩子的規則感?

兒童教育專家孫瑞雪說:“規則可以使孩子擁有心理的力量,使孩子有序地和環境及他人相處。”

所以,規則帶來的是有序的生活,是內心的安全和安定,也是孩子走向集體、走向社會時維護自己和尊重他人界限的前提。父母對孩子的規則教育不要陷入“只定規則,不講道理”的誤區,這樣會讓孩子認為規則是在剝奪自己的權益,從而心生牴觸。如何讓孩子建立“規則感”?父母不妨這樣做:

01、 與孩子一起討論並立下規則,規則要清晰並具操作性

父母在給孩子制定規則時,首先要考慮尊重孩子,一起討論立下規則,並告訴孩子,規則將給生活帶來怎樣的好處。同時也要考慮孩子的心智發展規律,從簡單到複雜,隨著理解能力的加強,自律感的培養,再慢慢過渡為性格的培養與塑造。什麼樣的規則才是清晰可操作性的?

  • 每天吃飯時,要讓孩子養成坐餐桌上的習慣,告訴他們,每個人吃飯都得坐在飯桌上,一旦離開飯桌就沒東西吃了;
  • 每次玩完玩具,要讓孩子動手收好,跟他說,玩具要回家了,你幫幫它們吧;
  • 跟小朋友在一起時,告訴孩子,學會分享,不搶別人的玩具,這樣才能跟小朋友們更好地相處;

規則養成非一朝一夕,父母可以先從生活中的細節抓起,讓孩子初步掌握規則的意義。

02、不輕易破壞規則,溫和並堅定地執行

在給孩子制定規則時,其實是在考驗父母的執行力,父母的執行力越強,孩子對規則就越遵守。所以,制定規則一定不要以父母方便為目的,如果制定規則的出發點是父母,那一定無法達到理想效果,因為“隨意性”太強,也會因父母的心情或環境所改變,導致沒有一個統一標準,會讓孩子困惑,邊界到底在哪裡?比如,媽媽今天心情好,你可以不用在飯桌上吃飯或允許孩子邊吃邊看電視等。

何謂“溫和而堅持”?美國心理學大師科胡特用了另外一個術語來描繪這一原則——不含誘惑的申請、不含敵意的堅決。

如果在執行過程孩子不遵守並大發脾氣,父母不要大發雷霆或死死脅迫孩子執行,這樣不僅讓孩子心裡出現牴觸繼而對規則感產生厭惡。

比如,孩子一回家不把鞋子放在鞋架,而是一踢一蹬,經過提醒還是置若罔聞,這時父母千萬別怒氣衝衝指責:“跟你說過多少次了,回來要把鞋子放好,你到底有沒有在聽?”然後吼完卻又幫他把鞋子放好。也不要直接過去拽起他的胳膊,讓他重新放好去。

正確做法應該是走過去,溫和並堅定地告訴他,必須得先把鞋子放回鞋架才能玩玩具,直到他執行為止。這時候,孩子通常會配合,慢慢的,就會養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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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使用“延遲滿足法”讓孩子學會自控

所謂延遲滿足,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忍耐”。為了追求更大的目標,獲得更大的享受,可以剋制自己的慾望,放棄眼前的誘惑,說到底,它是一種克服當前困難情境而力求獲得長遠利益的能力。

為什麼要用“延遲滿足”?因為延遲滿足是孩子自我控制的表現之一,反映一個孩子在面臨誘惑時能否為更有價值的結果而控制自己的即時衝動,以及在等待中展示的自我控制能力等。

比如,孩子在吃飯點時吵著要吃餅乾,這時,我們可以給孩子提供兩個選擇:1、如果現在先吃餅乾,那隻能吃半塊,吃完飯後沒有餅乾吃了;2、如果先吃飯,吃完飯後,可以吃兩三塊餅乾。“延遲滿足法”即可以幫孩子立下規則,還幫助孩子學會了延遲等待。

通常孩子在“守規則”時,必然會產生“想做”與“不該做”的鬥爭,培養孩子的“延遲滿足”其實就是在鍛鍊孩子的“自控能力”,當孩子擁有較強的自控能力時,他們對於規則也就更能遵守。又如,很多小朋友一起去聚餐,在面對一桌美味的食物時,自控力強的孩子比自控力差的孩子更能守飯桌上的“規則”。所以,父母一定不要忽視這種能力的培養。

04、用經常提醒方式,讓孩子形成規則思維

因為考慮到孩子的心智發育比較不成熟,對定下的規則也較容易淡忘,這時,父母就要時刻提醒,特別是在外出時,應把需要遵守的規則再進行一次梳理。

比如,過馬路要走斑馬線、不要闖紅燈、公共場合不許大呼小叫、不要破壞公共物品等。孩子的理解與執行能力有時比大人還強,當父母一再強調規則的重要性時,久而久之,孩子自然會形成一套“規則思維”,父母就不再需要時刻重複這些指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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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父母以身作則為孩子建立一個規則意識環境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行舉止與教育方式將給孩子帶來最直觀的影響,所以想讓孩子遵守規則,父母就一定要以身作則,為孩子建立一個規則意識的環境。

很多父母一邊抱怨孩子不努力學習,自己卻不思進取;一邊罵孩子做作業不專心,一邊卻在一旁刷手機;一邊不讓孩子吃甜食,自己卻又管不住嘴;一邊教育孩子要禮貌待人,自己卻又蠻橫無理等等。

英國教育家托馬斯·阿諾德說:父母的言行就是無聲的老師,自覺或不自覺的榜樣,強有力地發揮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所以要取得理想的教育功效,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則,時時、處處、事事嚴格要求自己,成為孩子人生的好榜樣。

06、給予孩子正面的鼓勵與肯定

有一種教育心理叫羅森塔爾效應,指人們基於對某種情境的知覺而形成的期望或預言,會使該情境產生適應這一期望或預言的效應,從而得到預期的效果。

暗示的本質上,人的情感和觀念會不同程度地受到別人下意識的影響,當孩子受到這種暗示作用後,會變得開朗自信,充滿激情,在不知不覺中更加努力去學習與提高。

所以,當孩子在規則上有了一定的認知與進步時,父母一定要多鼓勵、多肯定,讓孩子有成就感,從而更認同規則並樂於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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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說:播下一個行動,你將收穫一種習慣;播下一種習慣,你將收穫一種性格;播下一種性格,你將收穫一種命運。

總之,給孩子建立規則,不是讓他們死守規矩,而是教育他們懂得自由的邊界,自由是在規則以內的自由,自由是一個逐漸放開的過程。當孩子領悟到其中的道理,自然而然就會去遵守,而這個過程,則需要父母一起努力,用心去督促與引導,方能讓孩子懂得規則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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