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16萬就能過戶京牌?灰色交易請謹慎“駛入”

假結婚+16萬就能過戶京牌?!灰色交易地帶 請謹慎“駛入”!

現在在北京買車,可謂是一號難求。最新數據顯示,普通小客車中籤率約為2600多比1,新能源車輪候或將等到2028年。面對嚴格的車輛管理,記者發現,在北京存在著一個“京牌”交易的灰色地下市場。

“京牌出租”車主必須全款買車 “這是剛需”!

在一款名叫“轉轉”的二手交易APP上,記者輸入“京牌過戶”或“京牌出租”,就會跳出一些信息,“長短期租賃、過戶、直落、北京牌”,“北京車、閒置牌、短租”,“私家車出售,帶北京車牌一起過戶你名下” 等,價格顯示2塊、30、50不等。

假结婚+16万就能过户京牌?灰色交易请谨慎“驶入”

記者和信息發佈者私聊發現,這些都是做京牌出租或過戶生意的中介。記者實地找到一家位於北京東南四環外的中介,他們表示:租的話,要看你租多少年?過戶的話是需要配合結婚!

京牌交易中介公司 經理:咱都是回頭客,辦完之後朋友介紹朋友,咱是從七八個人小公司,幹到現在四五十人大公司。雖然瞅著人不多,但外面跑著結婚的、變更的,都在外面跑著。

假结婚+16万就能过户京牌?灰色交易请谨慎“驶入”

據這名經理介紹,來他們這兒辦理租牌、過戶的很多。租牌時間越短價格越高,比如租一個油標車,一年2萬左右, 三年4萬9,5年6萬9。租電動車車牌的人相對較少,指標也少,價格一年在1萬左右。租京牌的話,車主必須全款買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至少買到100萬保額,並且機動車登記證要押到車指標人手裡。

京牌交易中介公司 銷售員:你必須是全款買車,這是剛需。因為如果說您要貸款的話,貸款的名字是指標人的,他不可能說給你辦這個事,就算給您辦了,這個價格也會非常高。因為您一旦不還款了,這個是要找他的,對人家也有風險,而且他還會擔心你要是連車帶牌一起給我“背戶”賣掉了怎麼辦。

假結婚+16萬元!“京牌過戶”最快20天辦完?!

租京牌風險多,還有一種法是:辦理假結婚來過戶一個京牌!

京牌交易中介公司 銷售員:過戶需要配合結婚,打個比方您現在是結婚狀態,需要辦理離婚,戶口本上那一頁您那一頁要改成離異,改完離異以後再去跟我們指標所有人結婚。結完婚之後開始正常的操作流程,也就是到車管所去辦理,去車管所兩次,第一次去排號,第二次去變更,變更完以後這個指標就到您名下了。 你看昨天小夥來的,今天早上人家就結婚了。我們三天之內就能解決。

假结婚+16万就能过户京牌?灰色交易请谨慎“驶入”

中介介紹,通過假結婚方式辦理京牌過戶的人很多,他們公司每天都能辦理三四個,油車一個指標十六、七萬,電車十一、二萬。買牌人和指標所有人辦理假結婚、車牌過戶、再辦理離婚手續,他們公司都有業務員全程陪同,最快20天左右就可以辦完。

但由於這種操作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指標不得轉讓的相關規定,那些剛結婚就去辦理車輛的夫妻名下更名過戶手續的,車管所必然會認為存在私下買賣指標的嫌疑而進行重點審查,一旦認定買賣指標,就會把京牌指標收回因此他們也相當“謹慎”。

京牌交易中介公司 經理:我們包你就包你,肯定沒問題,所有的你像交件、結婚我們都有人跟著,尤其是變更這塊,我們更都是有人跟著,我們交件的時候,就是裡面都打好招呼了。

“租牌”“過戶”還有協議保障?別做夢了!

然而,無論是租牌還是過戶,畢竟不是自己的。租牌實質是“借名買車”,自己花一二十萬甚至更多錢買輛車登記在別人名下,萬一對方有債務將車輛抵押貸款或者被法院查封拍賣怎麼辦?再比如租賃期滿,對方隨意漲價怎麼辦?租了一半,對方要收回車牌怎麼辦?而過戶又如何規避假結婚期間雙方可能產生的財產糾葛?

中介表示,他們還有“保障”——簽署協議!租指標籤署《汽車指標租賃協議》,過戶指標籤署《婚內財產協議》。那麼所謂的租賃、過戶真的“可靠”嗎?通過中介辦理簽署的《汽車指標租賃協議》《婚內財產協議》真的有“保障”嗎?事實並非如此!

案例1:假結婚買京牌失敗 女子被迫起訴離婚

在最近北京海淀法院正在審理的一起假結婚過戶車牌案件中,男方就在辦理假結婚後突然消失,導致女方不但拿不到車牌,還無法離婚,只能到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的案例。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 王利丹:她也打過去錢了,(賣車指標的)突然就消失了,這個中介方也找不到他了,因為當時只知道一個手機號,那手機號要是打不通了,就找不到了。

雙方簽訂的《北京購車指標結婚過戶協議》顯示,指標過戶完成後,雙方必須自願解除婚姻狀況,並就保密問題和財產問題進行了約定。法官介紹,協議簽訂後,孫女士就和出賣車指標的被告辦理了結婚登記。 然而婚結了、錢付了,但賣車指標的被告突然消失了,拿不到購車指標就算了,關鍵是婚也離不了,這讓90後的孫女士尷尬萬分,萬般無奈,拖了三個多月後,她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法官講,而由於男方失蹤,法院可能還要通過報紙公告的方式,三四個月之後才有可能判決雙方離婚。

案例2:借名買車反悔 雙方兩次對簿公堂

同樣是因為“京牌”,李女士和戴先生也在海淀法院對簿公堂。被告李女士2010年從原告戴先生處購得京牌捷達轎車一輛,未過戶,2014年12月,李女士打算更新車輛,但由於自己沒有京牌指標,雙方簽訂協議,約定李女士支付戴先生9000元繼續使用原車手續,直到在北京搖號中籤為止。隨後,在戴先生的配合下,李女士更新了一輛20萬左右的馬自達轎車。

被告李女士丈夫 韓先生:如果說他想要回的話,我們雙方就約定就以a車的原價二十萬零八百,返還給我,我把車所有的都給你,我們是這麼約定的,他也簽字了,然後,一年多以後,他就開始跟我要(車牌)。

由於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車牌所有人戴先生先是向海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車牌,在被法院駁回後,戴先生又提訴訟,要求要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 常曉明:因為就是認為車牌本身不是民法意義上的物,而且車牌和車本身不能分離,所以不會單獨判決去返還車牌,或者小客車指標本身,如果他要要求連著物(車)一起返還,就會出現本案中的這個問題,實際上物(車)的出資人或者物的一個歸屬可能並不是你,並不是登記的這個人。

法院判決不一致 “借名買車”風險高

對於這樣的案件怎麼判?記者查詢發現,北京不同法院的判決結果並不相同。有的法院認為,應當尊重登記的公示、公信效力,號牌必須與車輛一致,車輛佔有人不能由於出資而當然取得車輛所有權,故判決車輛及車牌號歸還登記所有權人,也就是指標所有人。有的法院則認為,機動車所有權的取得在物權法中已有明確規定,在當事人能夠證明其實際出資並且佔有使用的情況下,車輛的實質所有權應歸其所有。

假结婚+16万就能过户京牌?灰色交易请谨慎“驶入”

購車指標並不是所有權的本身,不具有所有權性質,不能因不具備購車指標就剝奪其因買賣而取得的所有權,所以會判決車輛和號牌繼續歸買指標的人所有。但不管怎麼判,由於車、牌分離,雙方都面臨一堆麻煩,只有協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

記者查詢發現,已有法院在作出判決後,依法向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發出司法建議,建議收回涉案小客車指標。因為根據《實施細則》,小客車指標確認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出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由指標管理機構收回指標、3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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