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制造烈性炸藥“港獨”成員申請保釋再遭拒

原標題:被控制造烈性炸藥 “港獨”組織成員申請保釋再遭拒

被控制造烈性炸药“港独”成员申请保释再遭拒

圖源:香港《星島日報》

海外網11月25日電 今年7月,香港警方在在荃灣搗破一個武器庫和炸藥工場,並拘捕“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27歲),案件今(25日)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25日,控方修訂控罪獲准,對被告的控罪由原來的“非法管有爆炸品”改為“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控罪修訂後,27歲被告盧溢燊,被指於2019年7月19日在香港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5號房,非法惡意製造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此危害生命或對他人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供他人以此危害生命、對他人財產造成損害。

控方要求案件押後至明年(2020年)1月6日轉往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處理轉介至高等法院的交付程序。考慮到現時社會形勢,被告保釋申請再度被拒,需還押懲教看管。

被控制造烈性炸药“港独”成员申请保释再遭拒

據港媒報道,事發當晚約10時許,香港警方在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外截停並拘捕盧溢燊,其後在涉案單位內檢獲1.5公斤疑為TATP(烈性炸藥)的白色粉末及可製成TATP的原料,由現場情況看,被告欲嘗試在該大廈天台及後樓梯位置進行引爆。另外香港警方還在現場檢獲10支用啤酒瓶自制的汽油彈,兩把刀、石膏粉、彈弓和彈珠,此外還有雙氧水、電油、鏹水等原材料,其中,雙氧水和丙酮是常見於製作炸藥的原材料。

香港警方在被告盧溢燊身上搜出懷疑倉庫的鑰匙和支付涉案倉庫租金的賬單,被告在警戒下沒有說話,“香港民族陣線”其後承認該男子為其成員。

控方表示,該起案件是自迴歸以來香港警方搗破最大的爆炸品製作工場,可能會被送上更高級別的法院處理,過往相關案例中,有人曾因此被判囚12年。(海外網 張莎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