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貢縣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羅建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福貢縣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羅建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怒江州紀委監委消息:經審查調查,福貢縣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羅建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所送的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大板;犯非法收購、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被瀘水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怒江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怒江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羅建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怒江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福貢縣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羅建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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