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非法外之地,山東籍司機為辱警任性行為“埋單”

近日,一名山東籍大貨車司機張某因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處罰後不服,在微信朋友圈連發3條辱警視頻和文字,宣洩著自己的不滿。為此,峽江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對其處以行政拘留柒日的嚴厲處罰。張某肆意妄為,將微信朋友圈視為“法外之地”,結果不得不為自己的任性“埋單”。

11月15日,山東籍司機陳某駕駛一輛車號為魯PR70XX的重型半掛大貨車沿105國道行至峽江境內,因實施“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執勤交警處罰。面對200元的罰款,當時司機陳某二話不說,表示認罰並儘快糾正其違法行為。

然而,作為該車車主兼司機的張某,儘管當天在處罰現場沒說什麼,過後越想越不舒服,怎麼交警一次就罰掉我200元。張某氣不打一處來,在其微信朋友圈“撒氣”,連發3條朋友圈,內容包含在峽江縣被處罰的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交警執勤視頻及辱罵交警的文字,而且罵人的話非常刺耳、難聽。俗話說“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山東司機張某在微信上辱罵交警的事情最終被峽江交警獲悉。

峽江交警在該縣公安局情報部門大力協助下,通過認真細緻地信息研判,鎖定山東籍張某21日在江西贛州市某酒店入住。於是,峽江交警同轄區水邊派出所民警一道,於11月21日晚驅車趕往贛州市,連夜將當事人張某帶回峽江調查。經詢問,張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查證屬實後,峽江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張某依法作出了上述處罰。至此,一起網絡辱警案告一段落,山東籍司機張某自食其果、後悔不已。(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楊小軍、姚永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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