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卻又想當保安,太原男子偽造無犯罪記錄證明被判刑

因擔心自己的前科劣跡影響求助保安的工作,太原一男子便找假證販子偽造了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11月27日,太原迎澤區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男子王某因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一審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有案底却又想当保安,太原男子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被判刑

王某,26歲,山西太原人。早年曾因賭博、尋釁滋事和吸毒分別被公安機關罰款、行政拘留。2018年4月,王某根據網上招聘信息到省城一家保安公司應聘,但公司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考慮到自己有前科,王某便想瞞天過海。2018年5月,他花240元錢找假證販子偽造了一份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並藉此順利通過審核,開始在保安公司上班。今年7月,太原公安迎澤分局迎澤派出所民警在審核轄區從業保安資格時,發現王某提供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系偽造,隨即將其抓獲,並移送審查起訴。

“糊塗啊,直到被警方抓獲,他還覺得偽造無犯罪記錄證明不是啥大事。”辦案檢察官提醒,無犯罪記錄證明是由公安機關出具的具有國家公信力的文書,是國家公權力的體現。偽造無犯罪記錄證明,不論是偽造者,還是使用需求方,都是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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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寫: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 辛戈

通訊員 姜贇

有案底却又想当保安,太原男子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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