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
正在等公交車
旁邊有人卻在吸菸
濃濃煙味嗆得人呼吸都不順暢
內心反感卻又無可奈何
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人
除了捂著鼻子默默走開
你還可以舉報他!
▼
10月28日上午
羅湖區僑社汽車站
10月28日上午,控煙車輪戰第七場在羅湖區僑社汽車站打響,兩位菸民因為不瞭解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在公交站臺違法吸菸被罰。
當天,林女士在公交站臺吸菸,剛好被控煙執法人員逮個正著。看到控煙執法人員上前,她似乎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並不是很恰當,立刻收起了手中的煙。
林女士表示,此前並不清楚深圳已經實行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也不知道公交站臺是禁止吸菸的,所以才會吸菸。
執法人員當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林女士做出行政處罰,罰款50元。林女士爽快地認罰,掏出50元交了罰款。她說,只知道深圳室內禁止吸菸,不過公交站臺是人流密集的場所,吸菸容易對他人造成二手菸的危害,應該禁止。
“觸犯法律確實是自己的錯,願意接受處罰。”
林女士剛被開了罰單,另一位來自四川的王先生在等候公交車時,也急不可耐地掏出了一支香菸,沒想到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
假日期間來深圳旅遊
一下高鐵就抽一根的人
要特別小心了!
▼
《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簡稱新版《控煙條例》已於10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控煙令”再升級,將控煙場所進一步擴大,
公交站臺、地鐵口列入禁菸區!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禁止吸菸!在公交站臺、地鐵口抽菸的人吸菸將最高被罰500元!
此外,新版《控煙條例》還要求
“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出入口路程
距離五十米範圍內不得銷售菸草製品。”
還抱有僥倖心理的菸民們注意了
現在在禁菸場所吸菸可直接“開罰”!
▼
在以往控煙執法過程中,執法難一直以來是影響執法效果的一大問題,而新版《控煙條例》則降低了對個人吸菸處罰的門檻。
原有《控煙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範圍責令改正,處五十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五百元罰款。”。
為此,在執法過程中,常有菸民以“未經勸阻”為理由逃避處罰。為此,新版《控煙條例》刪除了“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前提條件,只要在禁菸場所吸菸,執法人員可直接開罰單。
▼
傳統的捲菸被禁,有些商家、菸民就打起了“電子煙”的旗號,聲稱更健康、更環保,還可以幫助戒菸。
但電子煙所謂的“戒菸作用”卻受到專家質疑,其實電子煙就是一種模仿捲菸的電子產品,同樣有害!
電子煙的危害
抑制免疫基因
引發心血管疾病
容易致癌
引發致命肺病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損公眾健康,必須對其加強管制。
目前,全世界已有42個國家和地區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
但是,你們要注意了!新版《控煙條例》第四十四條將“吸菸”的概念擴大了:
吸菸,是指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其他菸草製品。所以,電子煙不是所謂的“戒菸”神器。
▼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第八條
下列場所禁止吸菸
室 內
☑ 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菸。
室 外
(一)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教育或者活動場所的室外域;
(二)第一項規定以外的學校、培訓機構的室外教學區域;
(三)主要為孕婦、兒童提供服務的公園、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的室外區域 ;
(四)第三項規定以外的醫療衛生機構、文物保護單位、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非吸菸點的其他室外區域;
(五)體育場館、運動健身場所的室外觀眾坐席、比賽賽場區域;
(六)公共交通運輸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
(七)本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和室外購票區域;
(八)市、區人民政府根據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臨時增設的禁止吸菸場所;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想要不被“抓”和罰款
除了遵守《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
戒菸是最好的辦法噢~
信息來源: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深圳市控煙辦,健康羅湖
統籌整合:羅湖社區家園網
每日推薦
申請啟動!800套公租房要配租啦!最全申請攻略點這裡→
大件事!今天,羅湖區融媒體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羅湖人,關乎深圳,關乎你我,這件大事請您助力!
加入我們
家園網粉絲QQ群:385324648
家園網微信群管理員微信號:luoxueer428
“看羅湖”抖音號ID:Kanluohu
閱讀更多 羅湖社區家園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