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違規操辦喪事…郴州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臨武縣委原常委、縣政府原副縣長(常務)何淼仁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禮品、違規操辦喪事等問題。

2013年至2018年,曾建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下屬、同事、管理服務對象等所送禮品禮金合計6.5萬元;在新居喬遷、辦理其母喪事期間收受親戚以外人員禮金共計2.1萬元。曾建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1月,曾建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按一級主任科員確定其待遇,按程序撤銷其政協郴州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市科技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善俊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7年,範輝平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13000元。2013年,市科技局違規公款送禮11000元,範輝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19年11月,範輝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市科技局原高新技術發展與基礎研究科科長黃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5年,肖勇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15000元。2013年至2014年,市科技局違規公款送禮52635元,違規公款接待8273元,違規發放津補貼10000元,時任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勇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13年和2014年,肖勇及其同事兩次借公務差旅之機到相關景點旅遊,違規報銷費用9529元。2019年11月,肖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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