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作為日常出行的嚮導,百度地圖,大家都不陌生吧~

百度地圖,作為新一代的人工智能地圖,秉持“科技讓出行更簡單”的品牌使命,以"科技"為手段不斷探索創新,可以說是路痴的終極神器也不為過,小編,一枚宇宙無敵超級大路痴,一直是百度地圖的忠實粉絲。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然而,這樣一款全民APP,近日卻被捲入商標被駁回的風波里。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雖然不是APP項目上的駁回,但是作為一款出行軟件,在12類汽車等運載工具上沒有通過,顯然是不能被接受的,不信,快去看看交了四億商標轉讓費的蘋果。不得不說,針對百度這樣的大型企業,商標佈局存在漏洞,終究會是一個隱患。

在查詢了相關資料後,小編髮現“百度地圖”之所以會被駁回是因為在12類上在先已有“百度”商標,然而卻不是百度公司申請。因為“地圖”一次作為通用名稱,一般是不作為審查對象,所以天津這家公司的“百度”商標在先申請(申請日2004年04月20日),造就了百度公司的“百度地圖”(申請日2018年09月28日)商標申請障礙。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上演了“李逵撞見了李鬼”之後,百度公司毅然進行了複審。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經複審認為,申請商標的主要識別文字部分“百度地圖”完整包含引證商標的主要識別文字部分“百度”,且含義相關聯,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區分,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近似商標。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電動運載工具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自行車等商品屬於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若與引證商標在上述類似商品上並存,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並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因為商標法遵循“申請在先原則”,所以商評委依法作出駁回的決定。


商標法相關規定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在後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一般“申請在先原則”在沒有非常充分的事實與理由的情況下很難抗辯成功,但是百度公司還是做出了補救措施。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由複審決定看出百度公司在做複審的同時又對天津公司的“百度”商標提出了撤三申請(是指已經註冊的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銷商標申請),如果天津這家公司不能如實提供相應的使用證據或者使用證據不被採納,百度公司還是有機會取得“百度地圖”12類上的商標所有權。不過當初百度公司要是商標註冊保護完善一點,周全一點可能就不會有今天這種局面了。

由此案可以看出,沒有很好的商標保護意識,健全的保護方案,再大的公司都要交學費。

商標註冊要儘早!

商標註冊要儘早!

商標註冊要儘早!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大意失荊州,“百度地圖”商標被駁回

當然企業商標除了要儘早註冊,還要有完善的保護策略,及時規避風險和漏洞;由此才能為企業品牌順利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迴歸本案,即便“百度地圖”沒能複審成功,但在規定時間內百度公司仍可以向知識產權法院進行起訴,從而增加獲取商標所有權的途徑。最終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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