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被判死刑后自称“罪不至死”的“巨贪”,有了新消息

北京青年报

“广东第一巨贪”张新华再次重回公众视野。

11月28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张新华贪污受贿案及章国春等6人贪污案。据检方指控,张新华等人贪污受贿近4亿。

2014年12月,张新华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东省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触目惊心”“近千人因此下岗”

张新华,1962年出生,今年57岁,中专文化程度,广州白云区人,原任全民所有制企业——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处级干部,因其腐败金额巨大曾被称为“广东第一巨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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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左二)资料图

张新华1994年5月进入白云公司的管理层,自1998年6月开始,张新华便一直担任白云公司总经理,负责其全面工作。

张新华被查,是在2013年。

记者注意到,2013年9月21日,广州市纪委方面通报称,张新华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贿赂人民币9000多万元、港币800多万元,且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合计人民币2.4亿。

当时,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称,此案是近十年来广州纪委查处的单个领导干部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案件,并用了“触目惊心”、“十分恶劣”等词来形容。

官方对案件的定性是,“属于窝案,整个公司领导班子全部被抓”。

据广州市纪委调查显示,张新华拥有双重身份,他一边是国企老总,另一边是私企大股东,多年来他娴熟玩弄着“左手转右手”的空手套白狼戏法,不花一分钱将数亿国有资产收归囊中。

在被查前,张新华一直被举报。

据多家媒体在2013年披露,近10年来,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的部分老职工对张新华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不断。

“白云农工商公司本来效益很好,但逐渐被张新华掏空了,近千人因此下了岗”,有职工这样对媒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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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是“皇爷”弟弟是“皇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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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近4亿

2014年12月,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新华上诉。

5年前被判死刑后自称“罪不至死”的“巨贪”,有了新消息

就在2019年11月28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张新华贪污受贿案及章国春等6人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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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开庭审理为发回重审,此前张新华一审被判死刑

张新华,1962年出生,中专文化程度,广州白云区人,原任全民所有制企业——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处级干部,因其腐败金额曾被称为“广东第一巨贪”。

2014年12月,张新华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贪污2.84亿余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680万元人民币和730万港元,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529万港元和450万元人民币,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原审被告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案件进展

对贪污数额有异议

张新华对检方认定的贪污和受贿数额有异议,认为其贪污和受贿的数额少于检方所指控的数额,但具体数额是多少,张新华表示他自己也不是非常确定。

翻供不认定自首

检方认为,张新华虽然自动投案,但庭审时又翻供,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

成立私营公司担心国有资产拍卖

张新华表示,成立私营公司是因为担心国有资产被拍卖,为了安置员工才成立私营公司,用领导私人持股的方式托管国有资产。但与此矛盾的是,张新华表示私营公司安置了30多名原国企公司员工,而原国企却有3000多名员工。

涉嫌土地非法转让程序合法

对于指控张新华涉嫌土地非法转让的贪污罪名,张新华的辩护人认为,在本案的证据里没有看到张新华贪污的行为,因为当时的地块转让价经过法院的评估,程序合法。

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10日上午11时30分,张新华因涉嫌贪污、受贿,在广州中院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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